红网时刻12月5日讯(通讯员 李明军)12月5日,据湖南省新田县国税局“金税三期”统计显示,新田县国税局今年11月份共征收车辆购置税321.86万元,相比10月份的274.25万元,环比增收47.61万元,增长17.36%。
财政部明确发布,小排量乘用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全面结束,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针对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即将结束,市民有可能搭乘“末班车”购车,造成缴税涌堵,新田县国税局着力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做优纳税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车购税征收政策,详细提醒报缴税注意事项,让纳税人缴明白税,缴放心税。通过增设报缴窗口、增添POS刷卡机、安排节假日加班及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积极为纳税人提供缴税便利,让纳税人缴税更加舒心、暖心,尽享政策红利。
来源:红网
作者:李明军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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