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8月30日讯(通讯员 陈友训 曹勤)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国家税务局建立“四种模式”确定轮查对象,促进税收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促进纳税人税法自觉遵从,落实以查促管。
该局建立“四种模式”确定的轮查对象一是随人轮查。对出现虚开虚抵、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对管理该企业的税收管理员所有企业按15%比例移送稽查。二是随机轮查。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未出现上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抽查选定某一税收管理员或某一税务专业事项。三是随事轮查。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现虚开虚抵、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通过分析查找税务专业事项的管理漏洞,对该税务专业事项涉及的所有同类企业按比例移送稽查。四是随线轮查。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现虚开虚抵、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对其辖区内的上下游产业链、同行业企业,按比例移送稽查。
来源:红网
作者:陈友训 曹勤
编辑:马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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