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7月11日讯(通讯员 邓小红 曾倩)近日,湖南省桂阳县地税局稽查局联合县国税局稽查局成功查处一起假发票案,涉案金额达35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
桂阳县地税局在对辖区内某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比对时,发现该企业租赁的门面除2016年无申报缴税信息外,其他年度都有正常申报缴税记录。该异常信息反馈到稽查局后,稽查局对该企业取得的租赁发票进行了初步检查,发现出租人提供给该企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疑似假发票,金额为358555元。由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国税部门管理,桂阳县地税局稽查局迅速与县国税局稽查局取得联系,双方决定开展联合稽查。
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后,检查组对该企业近几年取得的所有租赁发票一一进行比对,6张发票中除2张疑似假发票外未发现其他发票违法问题。检查组将疑似假发票调出,经主管税务机关鉴定,确认属于假发票。
经调查,2016年,该出租人受利益驱使,未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而是通过街头粘贴的小广告联系了售卖假发票的人员,支付了3000元后非法取得了2张假发票,再到该企业进行报账,取得门面租金收入。
案情确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三十二条规定,桂阳县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该纳税人追缴少缴税费94065.38元,并加收滞纳金7271.38元,罚款47032.7元,共计148369.46元。同时,桂阳县国税局稽查局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通过该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震慑了发票涉税违法活动,提高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营造了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了桂阳县经济的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邓小红 曾倩
编辑:胡芙 实习编辑 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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