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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欣 傅强:练就专业化稽查队伍的思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申欣 傅强 编辑:胡芙 2017-04-26 1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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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稽查赋予“稽内查外”职能,作为税收征管最后一道防线,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而做好稽查工作,关键在人。当前,只有练就具备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的高素质稽查队伍,才能适应征管转型,推动稽查现代化进程。对此,我们对湖南省株洲市地税稽查队伍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就如何“盘活稽查人力资源存量、激发队伍活力”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队伍现状

    (一)稽查力量配备不足。株洲市地税稽查系统现有干部109名,占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总数10.74%,与总局、省局提出的“市、县稽查干部人数不低于同级地税总人数的15%”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各单位人员配备也不均衡。同时,株洲市地税部门负责85729户(其中企业23060户,个体60363户,其他2306户),12个地方税种和“五费一金”的征管工作,涉税案件高发,稽查力量不足与稽查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株洲市地税稽查系统干部平均年龄43.6岁,其中30岁以下9人,占比仅8.2%,这部分人思想活跃,接受知识的能力较强,成长空间大,但部分缺乏征管一线工作经历,稽查经验相对不足;305073人,占比67%,这部分人是稽查中坚力量,年富力强,税收专业功底较为扎实,执行力较强,但受专业、能力限制,部分干部信息化稽查能力欠缺;50岁以上27人,占比达24.8%,这部分人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但法律、财会基础知识都有局限性,知识更新能力急需加强。同时,整个队伍平均年龄呈上升趋势,年轻干部比例偏低,年龄结构断层问题日益凸显(见表一)。

    表一 :稽查人员年龄分布情况

  年龄

项目

30岁以下

30(含)-40

40(含)-50

50(含)岁以上

人数

9

31

42

27

占比

8.2%

28.5%

38.5%

24.8%

    (三)学历层次高而不专。株洲市地税系统稽查干部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学历层次较高,其中本科学历81人,占比74.3%,但相当一部分干部是参加工作后接受再教育取得的文凭,存在着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技能不高等问题,特别是熟练掌握财会、法律、外语、计算机、写作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稀缺,成为制约稽查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见表二)。

    表二:稽查人员学历结构分布情况

        学历

项目

研究生

本科

大专

人数

10

81

18

占比

9.2%

74.3%

16.5%

    (四)稽查技能泛而不精。取得高级职称16人,且16人均具备“三师”资格,但占比仅为14.7%,难以保障现代化稽查工作需要;检查过程中,面对关联交易频繁、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复杂的大型企业集团,部分干部“进得去、出不来”;面对隐蔽性强、税源控管难度大的资本交易项目检查,部分检查人员敏锐性不强,专业技能存在明显差距,干部知识结构不能与经济发展、税源情况变化相适应;同时,在会计电算化背景下,大部分检查人员因为没有扎实的数据库和服务器路径相关知识,导致检查过程中根本无法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数据,信息化稽查专业技能亟待提升(见表三)。

    表三:稽查局人员专业职称分布情况

   等级

项目

高级

中级

初级

初级以下

人数

16

12

8

73

占比

14.7%

11%

7.3%

67%

    (五)工作动力后劲不足。“金三”工程、绩效考核等管理手段的强力推进,部分稽查干部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要求,存在着“老办法不灵、蛮办法不行、新办法不会”的职业敏感和无奈;受体制和职数限制,稽查人员出口和流通渠道不够通畅,干部晋升空间有限,与干部对职业发展空间的心理预期形成落差,造成干部内在动力不足,队伍整体活力不够;同时,受岗责体系设置、绩效考核机制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干部承受着“办案越多、出错概率就越高、风险就越大、责任追究的可能性也越大”的压力,出现“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不利导向,极大的抑制了稽查人员执法办案的积极性。

    二、对策与建议

    (一)资源整合+任务分解,聚合力。一是文化感召。将省局“三个地税”、市局“厚德强责·兴税圆梦”文化渗透到稽查执法全过程,小到去向登记,大到案件查办,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进度,以执行力建设增强干部集体意识、大局意识。二是合理配置。严格稽查人员准入制,坚持“凡进必考”、向基层倾斜,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稽查队伍;增加“三师”及具备独立查账、电子查账能力人员的配备比例,增强稽查部门战斗力;完善稽查人力资源基础数据库,及时调整充实省、市局稽查人才库,为干部任用、选拔、岗位设置提供数据支持。三是任务分解。实行稽查任务项目化管理,制订任务清单,明确时限、量化标准、细化要求,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为干部工作指引、定标。

    (二)培训学习+实践应用,提能力。一是因需施教。根据目前稽查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稽查技能等现状,实行差异化教育培训管理,重点培养稽查领军人物、数字化查账高手、所得税查账能手,逐步形成多行业、多门类、多元化的专家型稽查人才格局。二是一人多岗。坚持“以老带新、以生促熟、统筹兼顾、专岗多能”的原则,通过压担子、交任务,安排干部轮流担任选案、主查、主审、执行人员,倒逼干部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独立办案能力。三是以案说法。不定期举行案例分析会,由主查人员讲解发现疑点、挖掘线索、掌握证据的技巧,切实扭转“看不透”“拿不准”“出不来”等被动局面。

    (三)科学管理+人文关怀,激活力。一是规范操作。依托“金三”系统,建立节点清晰、流程规范、责任明确的内控机制;有针对性地调整职责权限和权力运行体系,加大对自由裁量权的监控,避免执法权的过度集中和监控盲点的出现。二是优化评价。结合绩效管理,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有机结合,打破平均主义,拉开干部待遇差距,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三是交心谈心。经常开展“一对一”交心谈心活动,准确把握干部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干部建议和意见,及时化解办案心理压力,做到可视、可控、高效、透明,让干部轻装上阵。四是厚爱有加。在现有条件下,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大要案适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提拔使用,城区局稽查局长建议从市稽查局优秀年轻干部中产生,逐步解决市稽查局副科长职别待遇;或者待条件成熟整合稽查力量,城区局稽查局不直接从事检查职能,只负责管理职能,其人员并入市稽查局,由市稽查局集中力量行使检查。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地税稽查局干部)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申欣 傅强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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