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1月25日讯(通讯员 张媛媛 刘规生)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与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签署了委托代征协议,开启了“联合委托、联合宣传、联合核定、联合检查”的委托代征新模式。
此举是宁远县国税局与地税局在深化国地税合作方面推出的又一新举措。从事车辆营运的个体纳税人将在车辆运营许可证年检年审时,由道路运输管理所代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无需再分别向国税、地税缴纳税款,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有效提高办税效率。
为规范委托代征事项,宁远国税与地税开展了多次联合调查,明确了征收标准,联合对受托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受托单位与操作人员掌握相关政策、能熟练开具税票。同时,国地税双方还将对受托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对纳税人进行走访,及时发现并解决代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委托代征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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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媛媛 刘规生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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