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李立新:关于加强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的几点思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杨桦 2015-12-23 17:07:21
时刻新闻
—分享—
  加强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管理和监督,是强化税收征管,推行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然而,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帐册不全、记帐不规范、记假帐等问题,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依法管理的难度较大。笔者就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和建议浅析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利润空间较窄,直接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真实建帐。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市场基本处于饱和状态,激烈的市场竞争,主要表现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即价格的竞争上,各经济主体的毛利润普遍降低。据测算,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率一般在5-15%之间,现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再加上房租费、水费、电费以及地方的一些行政性收费,企业的纯利润很小。纳税人如果如实记帐,按法定征收率征收税款,税负太重,难以承受。于是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便采取记片面帐、记假帐等手段,进行偷逃税款,以便增加企业利润。
  
  (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意识模糊,对建帐认识不到位。一是不会建帐。有些经营者自己不懂财务知识,缺少建帐能力,而聘请会计人员,又无形中增大了成本,于是便自己简单地记一些帐,应付了事。二是不想建帐。有的纳税人认为建帐手续繁,费时间,不想建帐;有的怕建帐后税额增大,会多纳税、多交费;有的企业怕如实记载经营情况,税务或监督检查部门查帐后,会泄漏商业秘密,影响生产经营。
  
  (三)发票管理不规范,严重影响建帐质量。一是没有形成购买商品货物索要发票的社会环境。许多个体私营企业及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认为要发票也没用,还浪费时间;也有些企业销售商品时,为了少记销售收入对未索取发票的顾客给予较低价格,对索要发票者给予较高价格,也使得顾客觉得没必要索要发票。二是有的企业用一些未经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对购买其商品者开具这样的发票,只能证明该商品自我处购买,而这些销售收入往往不记帐,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四)税务机关重视不够,征管检查力量跟不上。一是思想认识上,部分税务干部仍存在单纯的“税收观”、“任务观”,重征收、轻管理,认为定期定额征收既方便简单,又能掌握税收入库,而实行查帐征收,企业申报税额忽高忽低,难以掌握入库进度。二是业务素质上,在纳税人形成自觉如实建帐良好秩序之前,还需要税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强制建帐、辅导建帐、税务稽查、违法追究等工作,而目前,部分税务干部的素质很难达到做好以上工作的要求。三是征管力量欠缺,随着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建帐户逐渐增多,税务征管稽查力量跟不上,税务人员力不从心,便对一些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双定征收,以减少工作量。
  
  (五)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增加了建帐工作难度。一是工商部门定性欠标准。有些工商部门为了片面完成新增企业指标,将一些个体户定为私营企业,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时依照工商部门认定的企业性质办理,加大了税务部门建帐管理的难度。二是金融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金融部门为了更多吸纳存款,对多头开户频开绿灯,对现金交易监督管理不到位,使税务部门无法掌握小规模纳税人的真实经营情况,对记假帐的情况难以查处。
  
  二、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建帐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整顿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政府部门要坚决打击乱收费现象,适当调整收费标准,进一步推行“费改税”政策,以保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真实、全面建帐的意愿。
  
  (二)以建帐建制为主题,营造良好的建帐氛围。在税务部门内部要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专门的建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到人,破除思想阻力,解决畏难情绪。在外部做好纳税人政策解释和宣传发动工作,帮助辅导纳税人建帐,并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发票管理,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小规模纳税人进货渠道多,所以应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纳税人的发票加强管理,取缔非法发票,施行有奖发票,在全社会形成购销商品索要发票的氛围。要求如实逐栏填写发票,保证发票使用的真实性。只有加强发票管理,实行以票控税,才能真正掌握纳税人销售情况,为如实建帐奠定基础。
  
  (四)加强征管力量,进行严查细管。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对未正确开具发票的,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对小规模企业建帐要加强管理,严格监控。税务征管人员要掌握他们生产经营情况,同时要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建帐不实的,要加大稽查查处力度,以维护税法尊严,规范纳税秩序。
  
  (五)优化服务质量,搞好部门协调。税务代理服务机构要对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和建帐辅导,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多元化报税,方便纳税人纳税。要与金融部门搞好配合,建立税银联网,不允许企业多头开户,监督企业现金使用情况,通过掌握企业的资金往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严防企业偷逃税款。(作者系双牌县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杨桦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tax.rednet.cn/c/2015/12/23/387110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税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