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地税重点规范了减免税的操作流程,减免税事项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及《办税服务业务操作规程2015版》实行无缝对接,全面实行“窗口受理、后台流转、集中办理、窗口出件”。宁乡地税全面使用了新的减免税审批表(备案表),规范表单的填写,在新减免税审批表(备案表)后新增告知栏,告知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此外,宁乡地税还对“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流程进行了优化。将以前“大厅窗口受理审核—税政科审核—县局主管副局长审核”的三级核准模式改为大厅窗口直接受理、核准、备案,更加方便了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
宁乡地税在减免税上切实做到了“放开前端”与“后续管理”相结合,税源管理部门对大厅受理的备案类减免税申请要全面进行实地核查,特别注重对减免税条件的真实性和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核查,一旦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将会立即进行跟踪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廖俊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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