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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华跃 兰建荣:论基层国税干部的“执行力”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唐华跃 兰建荣 编辑:刘娜 2015-07-13 16: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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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市国税局局长傅杨帆同志在年初提出将2015年确定为提高“执行力”建设年,各级县局更加“注重执行力建设,弘扬实干精神,全力打造高效国税”。市局的一篇《湖南省永州市国税局打造有执行力的团队》报道引起了总局王军局长的高度重视。那么,为什么要打造执行力团队,大家联系实际,从工作中谈如何正确认识“执行力”,以及如何在工作中提高“执行力”,从而更好的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国税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地向前发展。笔者从以下各个方面进行剖析:
  
  一、正确认识“执行力”
  
  所谓“执行力”,我认为,就是“执行并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就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上级分配的工作干好、干快的能力。“执行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系统、一个部门,即使有再好的工作思路,再正确的行政决策,再完美的方案计划,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就相当于水月镜花、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际效果。同理,在国税部门,能否贯彻税收决策意图、完成税收既定目标、保证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其核心就取决于税务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多年的税收工作实践反复证明:我们从来就不缺少规章、制度、思路和办法,缺少的是这些好思路、好办法、好制度能够不折不扣地全部执行和落实到位。税务干部工作执行力的提高是全面提升国税工作水平、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影响国税干部工作执行力的因素分析
  
  税务干部工作执行力的高低,既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也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既有税务系统内部的问题,也有外部社会环境的问题,仅从国税系统内部问题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责任心不强,是影响执行力的最大障碍。责任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动力,是一种努力行动、使事情的结果趋于完善的积极心态,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前提条件。目前,正是因为部分税务干部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思想上存在“应付敷衍”的想法,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严重不足,才会产生以各种理由找借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乃至顶着不办、我行我素的不执行问题;才会出现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假执行问题;才会出现不依法行政,不照章办事,甚至收人情税、关系税等乱执行的问题。没有工作责任心,就谈不上工作执行力。
  
  (二)税务人员素质低,是影响执行力的最大瓶颈。执行的关键在人,人的素质高低是执行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近年来,国税系统绝大部分干部都参加了各种学历的教育培训,“档案文化”得到了很大提升,但干部的综合素质还无法满足当前税收工作的需要。有的干部基本素质不高,对相关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理解把握不准,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错执行情况;有的干部业务不精,把简单重复上级文件看成是执行和落实,不能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干部观念守旧,研究情况没有新见解,解决问题没有新办法,出现执行不创新的情况。有的干部受利益驱使,对相关政策进行“添工加料”、附加条件的执行,而添加的这些东西往往是不合理的,不可行的,导致政策无法得到真正地执行,甚至出现与初衷相悖的情况。因此,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是提高工作执行力的必要条件。
  
  (三)岗责体系不科学,是影响执行力的关键问题。要提高工作执行力,首先就要让每名干部明确自身的职责和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岗位职责重叠,某些则是有岗无责,有的岗位由于人员素质问题,一人多岗的问题十分突出,岗位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另一方面,现行的业务流程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衔接不畅、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充分等,造成税收基础管理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以上这些情况既给加强税收管理带来困难,也使税务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大打折扣。
  
  (四)督查机制不健全,是影响执行力的重要因素。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确定后,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是促进工作执行力提高的重要手段。当前,我们在工作中过多地注重工作的部署和结果的考核,忽视了对工作过程的监控、对工作环节的制约和对工作细节的管理,使制定的部分规章制度仅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贯穿到工作中;使很多事情因为没有及时监控而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时机,小事变成大事;使以庸、散、懒、浮为主要表现的人员纪律问题和以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为主要表现的效率低下问题层出不穷。督查工作没能有效发挥对提高税务干部工作执行力的促进作用。
  
  (五)绩效考核不到位,是影响执行力的一大难题。绩效考核是一面镜子,它反映的是执行能力的好坏,折射的是工作绩效的高低。考核不到位甚至是缺位,会影响执行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看,我们的绩效考核措施还不到位,各种考核指标要么不切合实际,要么过多过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层税务干部疲于应付,不得不耗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上级的检查和考核,影响本部门各项重点工作的执行。另一方面,受岗责界定欠清晰、考核标准不科学、考核手段较单一以及考核执行人员素质作风等因素的影响,对税务干部个人往往难以作出全面、准确、公正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无法拉开档次,不能有效体现人员优劣。再者,年终考核评比中重先进褒奖轻后进惩处,重平衡照顾轻赏罚相宜等现象的普遍存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税务干部的绩效观念和执行意识。
  
  三、如何在新形势、新常态下提高国税干部工作执行力
  
  提高国税干部工作执行力,必须与国税工作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必须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保证政令畅通、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一)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执行动力。解决税务干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主要可采取三种方法:其一是加强理论教育,帮助大家正确认识税收工作的重要性,解决税务干部对自身价值认识不足的问题,纠正不安心工作、无所作为、能力高低无所谓、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错误想法,激发出干部干好本职工作的内动力;其二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和细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氛围,促使税务干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其三是以人为本,有效采取激励措施,激发干部责任心,促进执行力提高。在感情上,单位领导要充分理解税务干部直接面对纳税人,是税收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工作环境复杂、精神压力大、工作负荷强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有成绩时要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定期开展各类评比活动,调动其工作热情。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予以协调,适时化解矛盾,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执行能力;在工作上,要尊重、信任税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广泛听取他们的工作意见,及时合理地采纳他们的工作建议,调动税务干部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发挥;在人事管理上,不断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会执行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和管理岗位上来,激励更多的税务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执行力。
  
  (二)提升干部素质,增强执行能力。首先,要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税收工作政策性强,只有税务人员精通税收知识、具备过硬的岗位技能,才能有效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因此,要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创新业务培训的模式和方法,建立健全学习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干部自发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增强工作执行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要提升干部的能力素质。能力建设是提高干部执行力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税收文化建设工作等,重点提高税务干部的五种能力,即:依法行政能力、驾驭局面能力、团结协作能力、求真务实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通过能力建设使税务干部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解决问题敢于较真、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注重细节强调落实、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不断提高执行水平,完善完成各项任务,做到让上级满意、让纳税人满意。
  
  (三)完善岗责体系,明确执行依据。科学的岗责体系及征管流程是提高税务干部执行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化。根据《征管法》和《征管业务操作规程》要求,细化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执法要求,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做到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二是做到部门责任法定化。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三是做到岗位责任具体化。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四是做到责任落实清晰化。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区分各层级责任、各部门责任、各岗位责任,建立无缝责任链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总之,就是能够使每名干部在一项工作的执行过程中,明确知道谁是主要部门、谁是参与部门,自己在工作中具有什么权限,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应当在什么时限内完成,要达到什么标准,若未达到要求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具体的执行者开展有效执行。
  
  (四)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执行质量。全程监督是保证决策执行最有效、最有力的手段。一个健全的监督体系,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当前要充分发挥督查督办工作对提高税务干部执行过程中工作质量的促进作用。一是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以服从领导工作需要,推动全局工作开展为出发点,以贯穿执行全过程为原则,找准督查督办的工作重点,注重过程跟踪,根据各项工作开展的阶段性,科学安排时间,区分不同环节实施督查督办,保证执行方向、执行目标、执行措施的正确性,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优化督查督办手段。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载体,整合资源,改进方法,做到定期督查与临时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事中督查与事后督查相结合,内部督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知督查与微服私访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偏差、执行失误和执行违规的情况。三是要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的权威性。加强领导力度,提升工作地位,充分发挥其延伸和补充领导职能的作用。同时要善于运用督查成果,与干部的目标考核、领导的政绩考核乃至升降奖惩挂钩,对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严肃查处;对执行认真,效果明显的,要通报表扬、现场推广,以此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在提高税务干部执行力上有效发挥推进器的作用。
  
  (五)有效考核评价,落实奖惩措施。对税务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对工作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对税务干部在工作中“做与不做”、“做好做坏”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坚持以责任和效果论功过。考核内容要和干部的岗位责任制相衔接,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干部建立不同的考核指标,实施不同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要直接与执行主体的各项利益相挂钩,让干部职工的薪酬、培训、奖惩、晋升与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统一起来,形成干部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奖惩机制,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创新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中的执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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