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领导互联。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成立促进税收服务和管理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决策、协调、通报、监督四大工作机制。
二是协作措施互认。对合作事宜,纳税人只需向一方税务机关提起申请,办结后通过共享平台推送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即予以认可;一方的业务委托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可通过共享平台定期推送给委托方税务机关。
三是涉税信息互通。相互提供并及时共享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检查、减免税、财务报表、重点税源、纳税信用评价、会统报表等涉税信息。
四是纳税服务互帮。联合开展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纳税信用评价、办税服务和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共建咨询热线,联合制定涉税中介服务行业监管措施。
五是税收征管互助。加强办理税务登记、零散地方税费征收、“营改增”、非正常户管理、税收分析、核定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税额、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征管协作。
六是税收执法互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抽查和轮查、共同管辖纳税人的案件检查及案件协查,合力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合作查办税收违法案件。
七是税收保障互促。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收集和研究税收保障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全省税收保障工作开展。
来源:红网
作者:魏志凌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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