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
同时,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进一步享受政策优惠。
以某企业添置一台100余万元的设备为例,按旧的税收抵扣政策,需要10年时间才能完成所得税抵扣,而按新规6年就能完成。这意味着设备能在最优折旧期内完成所有的税收抵扣,节约了成本,相当于为企业延期纳税。据统计,湘乡市有1200余家企业能享受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其中属于上述6大行业的企业有50余家。
为落实税收新政,湘乡市国税局一方面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多平台多方式宣传此政策,组织纳税服务效能队辅导企业按政策要求做好企业所得税申报。另一方面,依托税企QQ群、12366服务热线、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及时受理纳税人对政策的咨询,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并解决纳税人在操作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璞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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