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光辉。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兵 刘玉先 易添麒 长沙报道
“汽车产业作为湖南的支柱产业,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税收贡献大,在稳增长、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月15日,省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光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税收表现持续走强,企业效益持续改善,补链强链持续推进。”曾光辉介绍,2022年,尽管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我省汽车产业仍保持发展“形”向上、“势”走强的扩张态势,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数据显示,2021年我省汽车产业税收止跌回升,入库税收58.0亿元,同比增长7.1%,规模、增速均居中部第3位。2022年,还原留抵退税口径,全省汽车产业入库税收82.8亿元,同比增长41.3%,增速居中部第1。
截至2022年12月,全省汽车制造业存续涉税市场主体1450家,2019年以来保持年均净增100家的稳定走势。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企业已达446户,实现上游“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配件、中游整车制造、下游充换电设施以及动力电池回收等全链条覆盖,等等。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制造产业的典型代表,汽车产业链长、关联性强、体量大,特别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曾光辉认为,我省汽车产业有望通过扩张生产能力、优化销售布局、加大研发创新等举措“强基健体”,在“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的“新赛道”上努力跑出新优势、跑出好成绩。
抓牢“产能扩张”这一核心,实现后发赶超
从税源角度看,汽车的实际产能就是税收的“实物工作量”。目前,我省汽车生产能力达到200万辆/年,但实际产能利用尚不饱和。
曾光辉建议更好地抢抓先进的整车制造产能和龙头企业入驻等发展机遇,协调汽车集团总部增加在湘整车企业产销份额,做大我省汽车生产体量。进一步优化我省汽车产销结构,争取大批量生产深受市场欢迎、定价中高端的热门车型,拓展汽车产业税收“增量”。
抓住“销售布局”这一重点,实现税源拓展
汽车产业的第一次销售大多为集团内部设定流程,汽车溢价相对较低,而大部分溢价主要通过“专属销售公司——汽车销售终端(4S店)”二次销售实现,这一环节溢价销售所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可观。
曾光辉建议积极争取汽车集团总部在湘布局华中大区销售公司或分支机构,不仅可让汽车“二次销售”在湖南形成税收增量,还可催生“二次销售”附加服务等其他环节税源。
抓强“技术创新”这一基础,实现“换道超车”
当前,我省新能源汽车依靠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配套率的机遇已经显现。新能源汽车主要配件中,我省电池、电机、电控和汽车芯片等省内有一定产能的零部件采购逐年上升,未来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率攀升趋势值得看好。
曾光辉建议抢抓退税减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利好,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赋改革、财政奖补等方式,“一对一”支持汽车集团在湘设立总部级研发中心,就地转化新车型、改款新车型以及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元器件等核心零部件研发成果,加快新一轮产业布局,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延链强链补链,吸引更多链条节点企业来湘投资兴业。
抓好“提振需求”这一关键,实现供求均衡
当前我省汽车消费呈现“两多一少”,即汽车及油品消费多、外地车消费多、民用汽车保有量少。
曾光辉建议落实国家振兴汽车消费系列政策的同时,出台购买省内生产车型财政补贴政策,为提速汽车生产、消费正向互补、一体循环创造条件。建议持续促进汽车全生命周期流通,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发展,助力扩大汽车消费内需。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兵 刘玉先 易添麒
编辑:王凌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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