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现场。
红网时刻2月27日讯(通讯员 肖立群)“我们在疫情期间捐赠了170余万元的物资,由于购买时情况紧急,没有取得发票,能在税前扣除吗?”
“可以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那太好了,虽然我们捐赠时不图回报,但有这样的税收政策让我们企业觉得很暖心。”隆回县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洪胜说道。
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隆回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浩涛带队,一行人走访了隆回县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翔佳公司等企业,上门了解企业在防疫情、抓生产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针对性讲解了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用于疫情防控物资和现金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企业可以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有关涉税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我们将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争取在疫情结束后,尽快把企业效益搞上来。”企业负责人说道,并表示企业发展的信心得到进一步提振。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肖立群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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