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日讯(记者 胡芙)活动范围扩大、中奖几率增加、奖金大幅提高……迎来2020年,消费者从所有行业(购买不动产除外)所取得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皆有机会获得每月5万,年度50万元的大奖!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继2019年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后,2020年,活动升级为“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一张发票可参与三次开奖。其中一次开奖天天有,中奖金额从10元至100元不等;二次开奖月月摇,最高奖金5万元;三次开奖抽取10个年度大奖,每人奖金均为50万元。
公告指出,消费者在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即可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对发票进行查验,发票查验结果相符即可进入一次开奖环节。
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中奖金额为一等奖100名,单个奖金100元;二等奖200名,单个奖金50元;三等奖500名,单个奖金20元;四等奖2000名,单个奖金10元。奖金以微信红包的方式即时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红字发票及其对应的蓝字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作废发票不能参与开奖。
在参与了一次开奖后,消费者可选择继续参与二次开奖。二次开奖具体时间为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的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中奖名额每期共611名,共有3个等次的奖项。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含税,下同);二等奖10名,单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600名,单个奖金2000元。
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上不封顶。也就是说,票面金额越大,摇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也越高。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二次开奖期间可多次中奖。
参与二次开奖,发票抬头上的购买方名称必须与消费者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因此开发票时不能填开为“个人”。
而成功参与了二次开奖的消费者,会自动参与三次开奖,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三次开奖每期设10个奖项,单个奖金50万元。同样,参与活动的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即增加一次摇奖机会,但符合条件的单张发票在三次开奖期间最多中奖一次。
二次开奖和三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本相关资料前往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芙
编辑:丁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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