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8日讯(通讯员 陈友训)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选取高新区局和苏仙区局作为试点单位,先试点、再推广,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
该局全面落实分类管理审批时限的相关规定,市县局两级领导和经办人员都不折不扣落实审批办结的时限规定,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审批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一类企业,实现从受理退税申报资料到开具《收入退还书》按时办结。市县局两级退(免)税审核人员能在工作中就退(免)税业务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经验,及时解决退(免)税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退(免)税及时审批办理。
在此基础上,针对网络版审核系统的不断升级,退(免)税审核操作模块发生变化,系统自身不完善易出现故障等问题,市县局两级退(免)税审核人员在工作中通过微信群与QQ群平台,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经验,及时解决退(免)税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但提高业务能力,还确保退(免)税及时审批办理。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已有58户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
来源:红网
作者:陈友训
编辑:刘艳芳 实习编辑 马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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