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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纳税人取得的外汇收入应如何折算记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编辑:马灿 2018-03-13 1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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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纳税人取得的外汇收入应如何折算记账?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编辑:马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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