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记者 马灿 长沙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运行多年的排污费制度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地税新的税种。
日前,湖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在长沙举行。湖南省地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曾初良出席动员会议并充分肯定了全省地税系统在前期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就如何做好环保税开征工作作出动员部署。
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
《环保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环保税征收管理的主体责任。
考虑到地税人员在环保税方面“零基础起步”的实际情况,曾初良要求全省地税系统站在讲政治、践使命、树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环保税改革承载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和生态意义,上下同欲,戮力同心,坚决打赢环保税开征准备攻坚战,确保环保税在全省落地生根,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和明确应履行的法定责任,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在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税收减免、欠税催缴等方面,不断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对环保税开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通过正常渠道反馈解决,确保环保税开征工作顺利推进。
深化纳税人信息识别工作
纳税人信息识别,是确保环保税顺利开征的基础工作,截至目前,湖南省地税局已完成对环保税纳税人的初步识别和第二批排污费数据信息移交工作。
会议指出,经初步估计,共有16000多家在湘企业涉及缴纳环保税,全省地税系统要主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联合环保部门深化纳税人信息识别,重点对注销、失联、暂时性关停企业,以及季节性经营、无税务登记证、已无污染源、建筑噪声单位等纳税人信息,开展再核实、再确认工作,及时整理归集相关数据资料并建立纳税人税源清册,为下一阶段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税源信息采集打下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地税部门采集基础信息时,要以环保部门移交户数为基础确定税源清册,严格实行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核实;开展信息核实时,要坚决做到对排污单位逐户核实,对排污口逐个检查,避免征管漏洞;进行纳税申报时,积极辅导纳税人自行申报,切不能代为申报;落实政策时,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减免税审核,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导致执行偏差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环保税是一个新税种,各方面对环保税的理解需要一个过程,全省地税系统要建立健全环保税长效宣传机制,积极营造环保税征管良好氛围。
全省地税系统要通过构建“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税收调节机制,倒逼企业减排,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此外,全省地税系统要着重宣传纳税人应当主动申报的纳税义务,明确不履行纳税义务以及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不断提高纳税人自觉申报意识,强化纳税遵从。
全省地税系统开征准备工作已就绪
作为一项更加规范、稳定和具有强制性的措施,开征环保税已释放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明确信号。记者从湖南省地税局了解到,目前全省各级地税局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基本到位。
长沙市天心区地税局截至目前已收到区环保局移交的排污费核定征收技术规范和100家污染源数据,移交内容涵盖排污费污染源信息、排污费征收数据、排污许可证许可信息等。并建立了“政府主导、财政牵头、地税环保协同”的工作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跟进数据识别与核查录入,做好内外宣传和培训,完善征管平台搭建,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各项工作铺排环环相扣,助力环保税开征顺利启动、平稳推进。
郴州北湖区地税局按时做好移交和接受相关资料档案工作,截至目前,该局与区环保局顺利办理移交手续,共接收管理户数35户,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有序移交到位。同时,北湖区地税局及时开展纳税人识别工作,建立税源数据库,与区环保局协调开展排污费摸底,全面摸清排污费税源底子。
永州市地税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召开环保税开征工作联席会,重点围绕“企业申报、地税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就下阶段开征的资料交接、培训辅导、系统调试、办税服务等工作机制进行了细化明确。
株洲炎陵县地税主动与环保部门共同协商联合开展环保税征收管理及信息共享,为环保税顺利开征提供数据信息支撑,并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掌握环保税征管相关政策及税基核算等核心业务问题,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龙山地税加强与财政、环保部门的协作力度,稳妥做好环保税纳税人的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建立税源数据库,做到底子清、数据明,为开征工作奠定基础,夯实征前基础工作。
同时,其他市县地税局均以各种形式组织对环保税开征进行了动员,并结合各自地区发展实际对开征环保税进行了安排部署。
来源:红网
作者:马灿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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