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20日讯(通讯员 王伟琪 龙壬俊)10月20日上午,湖南省绥宁县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资料交接仪式在县地税局举行,标志着绥宁县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进入倒计时。
在交接仪式上,绥宁县财政局、绥宁县环保局、绥宁县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代表监交方、移交方、接收方进行签字移交,正式确认将绥宁县排污费污染源基本信息、征收数据、排污费征收许可证发放信息、排污费核定征收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资料移交到绥宁县地税局。
各单位参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相互配合支持,建立联系会议机制,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举办税收业务培训班,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确保环保税在绥宁县顺利实施。
《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已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项税法承载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对象和范围基本相同,均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来源:红网
作者:王伟琪 龙壬俊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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