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7月21日讯(通讯员 王有柏 谢小锋)近日,湖南省洞口县国税局印发《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主动适应和规范车改后公车管理。
为适应车改后公车管理新常态,洞口县国税局结合洞口县执法执勤车辆管理要求和全局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洞口县国家税务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对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公务公车范围、公车管理职责、公车使用审批等进行了明确。
洞口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车改后公车优先保障机要管理、应急管理、执法执勤等方面的用车需求,一般性公务出行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的公务出行不再安排用车,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用车时,用车人需填写《用车审批表》,列明用车事项、用车地点和用车时间,经用车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用车单位的局领导和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后,办公室方可安排用车。
该制度规定,办公室和车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公车管理第一责任人,所有公车驾驶人报办公室备案并做到专人驾驶。该制度还对日常车辆保养、安全管理、单车运行费用核算等进行了规定和明确。
来源:红网
作者:王有柏 谢小锋
编辑:胡芙 实习编辑 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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