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清:税收项目化管理初探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清 编辑:胡芙 实习编辑 黄舒婷 2017-06-29 11:42:02
时刻新闻
—分享—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国税系统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引入项目化管理方法,提出“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的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本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如何科学组织、最大效应发挥税收项目化管理的作用,略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税收项目化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所谓税收项目化管理,就是依托征管信息系统、第三方信息平台以及现有的科技管理手段,把行业税收管理工作分解成一个个具体工作项目,在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项目选择和立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考核评审推动行业税收管理良性发展。

  具体实践中,郴州市税收项目化管理实行市县两级互动模式组织实施,即每个税收项目化管理行业或事项在市局税收业务部门确定1名项目化管理指导人,由市局确定的县市区局作为项目化管理承办单位,并确定1名局领导作为项目化管理负责人,并分别从承办单位、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化管理专业团队,采取“集中+分散”的方式,负责税收项目化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

  为全面完成项目化管理工作目标,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郴州市国税局业务部门、各承办单位、项目化管理指导人、项目化管理负责人以及项目化管理专业团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项目化管理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大局,积极支持承办单位的项目化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抽调人员要积极推送。

  在此基础上,郴州市国税局通过分析解剖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总结行业税收管理规律,找准行业税收工作关键节点,编写一些高质量的行业税收管理指南,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全市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真正做到“分析评估查处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最后,市局、各县市区要结合征管提质工作要求,对列入项目化管理事项进行定期督导、考核和通报,对项目税收管理工作进度、效果进行分析,推动本项目税收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项目管理化考核结果计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税收项目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由领导牵头,税政法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郴州市、县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税收项目化管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征管重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对本系统、本单位项目管理负总责,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税收项目化管理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抓住重点,理清思路,科学准确地选定项目课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增强管理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宣传引导,高度重视项目管理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坚持边创新、边总结,边宣传、边推广,形成不同的管理特色,逐步将税收项目化管工作推向深入。至目前,税收项目化管理逐步形成了科学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格局。

  据实践的情况来看,从最初的摸索试行,到逐步健全制度,到干部职工形成共识,项目化管理已成为加强业务风险管理、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成为理清思路、创新举措、推进工作的有效载体。每年通过一批项目,达到了以局部带动整体、以项目带动全局、以工作带动人力资源管理的效果,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创新创优。

  当前税收项目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税收项目化管理虽然采取了一些办法和措施,但是从总的来看还只是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这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化组织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新形势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当前税收项目化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

  一是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就现阶段税收项目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来说,还有部分内部的行业税收管理机制没有得到完善的建立,因此在工作开展的进程中无法起到相应的制度支撑作用,针对同一工作内容,却没有统一的测评机制或者是工作机制,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工作效率的低下。

  二是征管手段单一。一方面,税务部门尚未足够重视行业税收的科学、规范管理;另一方面,税务部门由于自身征管手段有限,难以对重点行业税收产生有效征管,因此对于征管疑点、难点和问题常常产生无力感。再加上税务机关一线管理人员较少,专业性管理薄弱,管理流程设置尚待完善,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控税”的方式,有些行业的税收管理停留在对发票实行代开监管的基础上。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征管信息往往难以及时准确把握。不少纳税户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税务部门不能及时掌握其完整、真实的财务状况,致使税款滞后或流失现象严重。

  三是税收分析质量不高。按照现行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评估工作制度要求,每个规定时段都需对重点项目进行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然而,因未与相关项目行业管理单位真正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制度,导致税管员只能采取实地查看和电话询问两种方式,获得项目信息,然后据此作出当月税收入库预测分析。由于受较多因素影响,导致很多项目的月度税收预测得不到落实。

  四是征管部门配合不够。实际工作中,税政法规、征管科掌握的信息主要来源于“窗口”的纳税申报资料,缺乏对纳税人客观情况的主动监督,导致动态资料掌握不及时、静态资料了解不全面,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无从核实;税源管理部门虽直接联系纳税人进行一线管理,但传统的税源属地管理模式导致互不相往、很少沟通,同行业不同标准管理;稽查部门虽然经常与纳税人直接接触,掌握着纳税人系统、丰富、有价值的信息,但由于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及监控网络尚未形成,在处理税收违章时各自为战,难以达成默契。

  五是税收管理员素质有待提高。行业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既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又有广泛的综合行业知识和扎实的税费专业知识。而目前税务部门征管一线人员专业单一,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缺乏专业管理的相关知识和经验,甚至有的根本无法胜任相关工作。

  加强税收项目化管理的对策与思路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当前税收项目化管理需要在观念、内涵、框架与措施上不断深化,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特提出如下的建议和对策:

  一是加快税收管理职能调整。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各类基础管理事项,尽量减少前置的无差别的形式要件审核要求,把确有必要的事前调查、核查、审批等控管措施转化为事后的风险控管事项,有选择地开展风险防控。把一些基础管理事项从管理员的基础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要打破传统的税源属地管理模式,成立专门的机构对重点税源实施集中管理,按行业划分管理组,从数据采集、税收预测、疑点分析、风险评估到纳税服务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是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能力建设。扩大与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数据交换范围,推广使用国地税数据交换平台,建立跨地区数据交换机制,拓展外部数据信息来源。规范应对流程管理,探索采取项目化管理、“菜单式”应对等方法措施,不断提高税源专业化、行业化管理的综合管理能力。在流程控制上,要严格加强跟踪问效,健全定期汇报制度,保障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三是提升信息技术支撑作用。依托税务管理及绩效考评系统、征管软件、发票管理等平台,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分行业选择目录,确保业务运行与技术支撑之间的相互匹配、无缝对接,及时发布征管状况和运行报告,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对税源的监控。构建和完善统一、高效、规范的信息应用支撑体系。

  四是完善税收监控预警体系。对内严格监控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对外密切监控纳税人的纳税行为,通过稽核评税、纳税评估、调查研究、护税网络等多种途径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预警。特别是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管理要有预警方案,防止管理失误和不可预计的情况发生。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效能,建立起税收监控和预警计算机网络、数据和软件系统,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强税企沟通合作开展工作。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的财务、办税人员联系沟通,同时该企业也就税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税收风险问题认真进行排查、解释,双方的沟通合作极大地促进了税企互信、共防风险、合作共赢的征纳关系的构建。

  六是科学实施激励和考评制度。税收项目化管理要拥有建立科学的激励和考评制度,应从组织管理和绩效考评两个角度入手。考核评价检验着各单位的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科学设计各项工作的分值权重,通过对各项工作进行排序打分,确保了考核评价全面、客观、公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税收项目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作为征管提质增效的科学手法,我们今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引入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正效应。

  (作者系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国税局工会主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张清

编辑:胡芙 实习编辑 黄舒婷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tax.rednet.cn/c/2017/06/29/434020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税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