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但困难和挑战不可小视,尤其是面临一些主要经济体减税效应的倒逼,因此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实现“有温度、可感知”的减税降费,振兴实体经济,重塑中国企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后营改增时代的减税降费,重点要做到五个“为”。一要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二要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少涉企收费,不折不扣落实今年已出台的使企业减负1万亿元的措施;三要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破除制约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的各种羁绊,彻底打破各种互为前置的审批怪圈;四要为公平营商创条件,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明规矩于前,明确市场主体行为边界特别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寓严管于中,充实一线监管力量;施重惩于后,把严重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坚决清除出市场;五要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本届政府持续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到51项,其中涉企的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明确取消停征和减免59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可以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200亿元。同时,各个省区市也对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770多项收费,每年可以减轻社会负担超过470亿元。
为巩固好降费成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分级管理、分级公布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全国“一张网”,在财政部网站上汇总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汇总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
近期,降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物流用能成本的“组合拳”,信号效应十分明显,就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精准施策、综合施策。物流、用能成本是构成企业成本的重要因素,其降低具有定向传导作用。此“一降”必会带来“一升”,即产品毛利率的上升。
营改增是近年来我国最大规模的减税措施。今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迎来首个周年之际,我国亮出简并增值税税率等减税降费新举措。此举对外释放出更坚定为实体经济降成本的信号,也将我国借力财税体制改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棋局更清晰地展现出来。
推进一个“有温度、能感知”的财税改革,既要防止“水过地皮湿”,又要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针对营改增的进一步深化,建议:
第一,减并税率档次。多档次的税率设计不利于增值税中性特征的发挥,也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多难题。因此,简并增值税税率是后营改增时代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首要问题。当下已经开始推行增值税税率兼并,即从2017年7月开始,将增值税税率由17%、13%、11%、6%四档调整为17%、11%和6%三档,取消了13%这一税率档次。
从增值税税率的国际比较来看,2014年,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中,除美国没有开征增值税外,21个成员国的增值税标准税率设置在20%以上,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处于中等水平,因而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空间并不太大。而就税率档次来看,尽管已经进行一定的简化,但仍然存在着三档基本税率,还存在进一步简并的空间。
第二,考虑建立增值税退税制度受财政收入及管理等客观因素制约,我国除了在出口环节外一直没有建立广泛的增值税退税制度,而是实施增值税留抵制度,这使得企业增值税不能完全转嫁至下一个环节。
对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超过4个月不能够抵扣的,可考虑予以退税。这样不仅能大大减轻存在留抵企业的税负,而且能够贯通增值税税负转嫁链条,尤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也是一种很有针对性的“去库存”的助力政策,能够达到精准减税的目的。
第三,提高企业增值税进项实际抵扣率。当前有一种现象应当引起注意,那就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抵扣率低于理论抵扣率。实际抵扣率偏低会形成企业税收负担,进而偏离政策改革目标,这是目前在行业和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下一步可以通过提高企业增值税进项实际抵扣率来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具体而言,从优化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向出发:第一,税务机关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和引导企业吃透、摸准、用好增值税抵扣政策;第二,深入调查研究,高度关注并帮助企业解决进项发票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第三,优化代开发票业务、简化代开发票程序,确保增值税发票链条畅通;第四,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的财务制度,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意识,规范财务管理,促使企业进项税应抵尽抵,最大限度地提高抵扣率。
一句话,后营改增时代的减税降费不仅要解决好“过河”问题,还要解决好“用船”还是“用桥”的问题。
来源:人民政协报
编辑:胡芙 实习编辑 黄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