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征税要三思而行,对于监管的尺度、纳税的范围,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比如说所有的产品报送到一行三会,如果报送之后该怎样就怎样,不是说这个要纳税,那个不用纳税,尺度要统一。第二个,监管要统一,我们一行三会分类监管的模式也会带来很多的弊端。”6月17日,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齐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
李迅雷指出,总体来讲资管行业的发展空间很大,理财的需求很大,“但是现在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税收上面又是雪上加霜,恐怕会对行业带来的冲击比较大。”
以下为李迅雷部分发言实录:
李迅雷:也是很荣幸在这里跟大家交流一下关于资管在金融监管情况下怎么做,出路的问题。现在我更多地在关注二级市场,而且我接触的、交流的也都是二级市场的公募基金经理、私募,他们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这一轮金融监管是刚刚开始还是差不多了,大家议论比较多。首先我也非常认可这一轮金融监管的加强,确实是需要的,也是应该去做的。当然,我觉得有个遗憾的东西,我们没有把为什么会出现理财产品金融体量这么大,现在金融产品可以分成七大类,有券商、银行、公募、私募、保险、信托、期货,加起来将近有114万亿,如此大的规模已经对我们的金融体系、金融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为什么会这么大的规模,这么大的体量?根源是什么?将来我们的体量还会不会继续增加?大家只是在找为什么金融监管要加强,但是对根源的东西恐怕谈得不多。这是我提的这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作为券商的资管行业,也跟银行、保险、信托类似,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压力来自于什么呢?就是140号文提出来,到7月1号金融行业要搞营改增了,这个对资管行业带来了怎样的冲击?业内也有人呼吁,但是没有听到回应。离7月1号越来越近了,我觉得应该从六个方面,我对营改增的问题提出了担忧。
第一个,目前来讲产品太多,怎么征税,难度非常大。我前面讲到了产品有几万个,我们在做的齐鲁资管也有340多个产品,一个产品要根据收益计划进行征税,怎么征?然后你每天的交易量有上万笔,难道每一笔交易都要征税吗?所以在操作上我觉得有点问题,不好操作,难度非常大,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NextPage]第二个,纳税的主体有问题,应该是谁赚钱征谁的税。这次140号文没有规定征的是管理人的税,这个跟我们目前的基金法是相违背的,基金法明确规定谁赚钱征谁的税。
第三个,存在重复征税,目前资管产品当中大概有30万亿属于嵌套式的或者重复式的,比如说银行的资管产品要买券商的资管2号,银行可能已经征过税了,买了券商的产品又要重复征税,这也是问题。
第四个,将来纳税之后怎么去抵扣的问题,这个也没有明确,将来可能就无法参与了。
第五个,会带来税收的压制跟税收的套利。比如说公募基金,目前为止是不用征税的,大量的资管,非公募的如果都要征税的话,我就不做这类资管了,我就去搞公募了,这样既会对行业带来很大规模上的收缩,又给市场人为带来了监管套利、制度套利等等不好的现象。
第六个,因为它要对所得收益的3%进行征税,我们简单算了一下,整个券商的资管行业可能税负负担会增加5-7倍,这么大一个规模的增加之后,对我们行业的冲击还是非常大的,增加了资管行业的负担。其实最终这个资管肯定还是会把负担转嫁给委托人,这样的话对我们的理财,我们现在叫财富管理,财富管理本身需求非常大,你这样做了之后,对财富管理市场不利,对居民的收入也是不利的。
所以我的建议是,一方面征税要三思而行,对于监管的尺度、纳税的范围,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比如说所有的产品报送到一行三会,如果报送之后该怎样就怎样,不是说这个要纳税,那个不用纳税,尺度要统一。第二个,监管要统一,我们一行三会分类监管的模式也会带来很多的弊端。
总体来讲,我觉得整体资管行业的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理财的需求还是很大,但是现在面临的监管如果过严,现在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税收上面又是雪上加霜,恐怕会对行业带来的冲击比较大。这我是主要想提的想法。
[NextPage]“一方面征税要三思而行,对于监管的尺度、纳税的范围,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比如说所有的产品报送到一行三会,如果报送之后该怎样就怎样,不是说这个要纳税,那个不用纳税,尺度要统一。第二个,监管要统一,我们一行三会分类监管的模式也会带来很多的弊端。”6月17日,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齐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2017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
李迅雷指出,总体来讲资管行业的发展空间很大,理财的需求很大,“但是现在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税收上面又是雪上加霜,恐怕会对行业带来的冲击比较大。”
以下为李迅雷部分发言实录:
李迅雷:也是很荣幸在这里跟大家交流一下关于资管在金融监管情况下怎么做,出路的问题。现在我更多地在关注二级市场,而且我接触的、交流的也都是二级市场的公募基金经理、私募,他们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这一轮金融监管是刚刚开始还是差不多了,大家议论比较多。首先我也非常认可这一轮金融监管的加强,确实是需要的,也是应该去做的。当然,我觉得有个遗憾的东西,我们没有把为什么会出现理财产品金融体量这么大,现在金融产品可以分成七大类,有券商、银行、公募、私募、保险、信托、期货,加起来将近有114万亿,如此大的规模已经对我们的金融体系、金融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为什么会这么大的规模,这么大的体量?根源是什么?将来我们的体量还会不会继续增加?大家只是在找为什么金融监管要加强,但是对根源的东西恐怕谈得不多。这是我提的这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作为券商的资管行业,也跟银行、保险、信托类似,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压力来自于什么呢?就是140号文提出来,到7月1号金融行业要搞营改增了,这个对资管行业带来了怎样的冲击?业内也有人呼吁,但是没有听到回应。离7月1号越来越近了,我觉得应该从六个方面,我对营改增的问题提出了担忧。
第一个,目前来讲产品太多,怎么征税,难度非常大。我前面讲到了产品有几万个,我们在做的齐鲁资管也有340多个产品,一个产品要根据收益计划进行征税,怎么征?然后你每天的交易量有上万笔,难道每一笔交易都要征税吗?所以在操作上我觉得有点问题,不好操作,难度非常大,也增加了管理成本。
第二个,纳税的主体有问题,应该是谁赚钱征谁的税。这次140号文没有规定征的是管理人的税,这个跟我们目前的基金法是相违背的,基金法明确规定谁赚钱征谁的税。
第三个,存在重复征税,目前资管产品当中大概有30万亿属于嵌套式的或者重复式的,比如说银行的资管产品要买券商的资管2号,银行可能已经征过税了,买了券商的产品又要重复征税,这也是问题。
第四个,将来纳税之后怎么去抵扣的问题,这个也没有明确,将来可能就无法参与了。
第五个,会带来税收的压制跟税收的套利。比如说公募基金,目前为止是不用征税的,大量的资管,非公募的如果都要征税的话,我就不做这类资管了,我就去搞公募了,这样既会对行业带来很大规模上的收缩,又给市场人为带来了监管套利、制度套利等等不好的现象。
第六个,因为它要对所得收益的3%进行征税,我们简单算了一下,整个券商的资管行业可能税负负担会增加5-7倍,这么大一个规模的增加之后,对我们行业的冲击还是非常大的,增加了资管行业的负担。其实最终这个资管肯定还是会把负担转嫁给委托人,这样的话对我们的理财,我们现在叫财富管理,财富管理本身需求非常大,你这样做了之后,对财富管理市场不利,对居民的收入也是不利的。
所以我的建议是,一方面征税要三思而行,对于监管的尺度、纳税的范围,要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比如说所有的产品报送到一行三会,如果报送之后该怎样就怎样,不是说这个要纳税,那个不用纳税,尺度要统一。第二个,监管要统一,我们一行三会分类监管的模式也会带来很多的弊端。
总体来讲,我觉得整体资管行业的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理财的需求还是很大,但是现在面临的监管如果过严,现在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税收上面又是雪上加霜,恐怕会对行业带来的冲击比较大。这我是主要想提的想法。
来源:中华网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