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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地税有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欠税清缴入库

来源:红网 作者:谭智飞 喻旭红 编辑:胡芙 2017-05-11 0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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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5月10日讯(通讯员 谭智飞 喻旭红)欠税管理是税务机关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内容。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地税局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强制执行,通过银行成功划缴欠税33.6万元。

  这笔欠税系往年陈欠,在多次催缴、下达限期清缴通知、约谈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无果的情况下,高新区地税局依程序提前书面通知,着手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

  在通过查询企业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发现已无力扣缴的情况下,该局全面做好资料整理、依法履行执法审批手续,以企业的银行保证金账户为清欠突破口,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中,该局一方面以事实证据为依据,明确违法事实,另一方面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强制措施程序合法。同时,税务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依法对强制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音像取证。

  由于房地产企业保证金账户的特殊性,在与开户银行协商划缴税款事项时,银行以“此账户是内部保证金账户,资金为担保资金”为由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对此,税务人员进行了近2个小时的税收法律宣传,不厌其烦地解释沟通,化解执法阻力,最终银行在咨询行业律师、拍摄扣缴税款法律文书后,认可了强制执行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税收优先权原则,银行协助税务机关在房地产企业的保证金账户上进行了欠税划缴入库。

  近年来,湘潭高新区地税局以精准分析为前提,联合金融、工商、检察等部门,全面收集企业经营信息,结合纳税人行业特点、经营规模以及账务处理流程等内容,找准执法突破点,准确定位追缴重点方向,坚持不懈地打好清缴欠税的攻坚战。

  2017年,该局持续组织力量依法清缴欠税,全力履行追缴职责,对欠税费企业进行催缴、执法和查处。强制执行措施是一种不同于常规税收征收管理活动的特殊具体行政行为,在少数部门的协作配合和理解支持不够,给税收执法带来阻碍的现实情况下,该局坚持行使《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赋予的对税款和滞纳金的强制执行权,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确保了欠税这一国家债权的安全,使国家税收免遭损失,也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

来源:红网

作者:谭智飞 喻旭红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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