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3月22日讯(通讯员 王有柏 谢小锋)3月22日,湖南省洞口县举行建筑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讨论完善《洞口县建筑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相关负责人,县财政、国税、地税、国土、农开办等28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国税、地税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规范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秩序,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税收联合控管,洞口县国税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参考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拟制了《洞口县建筑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所有税费征管,实行“先税后票、先审后验、先税后证、凭票(证单)付款”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会议认为,推进和实现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的管理新机制,是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举措,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实现财政增收、提高收入质量、推进全县诚信纳税体系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做到“五个到位”,确保《办法》落实到位。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督导到位, 放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推进;二是部门配合要到位。各部门要加大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好、选配好各单位分管责任人和税收协税员,保质保量地整理传递涉税信息;三是工作落实要到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税源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四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县委督查室将加强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督查,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对收入进展情况要定期通报,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推进;五是宣传动员要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办法》的内容与方法、责任与义务,让全社会广泛了解社会综合治税的目的和意义,积极支持社会综合治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与会单位主要负责人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学习讨论了《办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对贯彻落实《办法》作了表态性发言。洞口县国税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局将综合各单位建议意见,对《办法》进行完善并提交县法制办审核,争取3月底前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王有柏 谢小锋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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