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2月16日讯(通讯员 谢小锋)近日,湖南省洞口县国地税局举行联席例会,督促实名办税工作。
会议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实名办税管理,办税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6月30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办税人员未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的,仍可办理涉税事项。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以及由其授权指定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等的身份进行确认的制度。推行实名办税主要包括实名信息登记、实名信息办税、实名信息应用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提升办税效率与质量。
推行实名办税涉及的人员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信息或税务代理合同(协议)等。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实行一次采集,如发生证件换发、改变,才需重新进行采集。办税人员可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湖南国税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信息登记。
为切实做好实名办税,洞口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发《洞口县关于推行实名办税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工作内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营造推行合力,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了办公室、法规、征管、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定期举行工作例会,收集整理并及时处理在推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实名办税推行工作。
同时,洞口县国地税注重做好实名办税的宣传发动。与县电视台合作,联合开办“实名办税”宣传专栏,2月15日至3月15日每天黄金时段开展集中宣传;确定“实名办税”工作为今年联合税收宣传的重点,届时县国地税局将携手相关单位进行全方位宣传;县国地税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县局内网、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推行实名办税工作的公告》,并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争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
来源:红网
作者:谢小锋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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