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月12日讯(通讯员 龙文)近期,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地税局开展一例反避税调查,调整增加计税依据2789万,经计算应补缴增值税89.56万元,土地增值税533.6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27万元,印花税0.9万元。目前,各项税款已足额补缴入库。
石峰区A公司某产业化项目之资产进行转让时,转让协议中标的物定价偏低,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据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某产业化项目之资产转让协议,其中标的包含坐落于石峰区约7万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面积5万多平米的建筑构筑物,根据某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评估价值为37053.57万元。
检查人员发现A公司控股B公司超过50%,根据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认定这两家公司为关联企业,而评估中使用的重置成本法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鉴于此反避税疑点,检查人员决定向株洲市价格认证中心提出价格认定协助,并根据其认定结论明确标的物总计税依据为39842.7万元,追缴国地税款合计60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龙文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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