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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地税实施首例税收强制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董波成 胡江 编辑:杨桦 2016-12-27 23: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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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12月27日讯(通讯员 董波成 胡江)12月23日上午,湖南湘潭高新地税税源管理四科对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实施税收强制执行,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相关账户上划缴税款共计55.7万元。这是该局启动“管理分片,人员分组”的新征管模式以来,在狠抓辖区11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税清缴工作中,今年实施的首例税收强制执行。

  纳税人欠税念“拖字诀”,地税机关两次约谈责令整改

  成立于2006年的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申报营业税55.7万元,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一直未缴纳税款。

  9月7日,高新地税税源管理四科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城区建安房地产项目进行税务清理的通知》和《湘潭市地税局建安、房地产项目税费清理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全面纳税评估,澄清欠税实时数据。随后,约谈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主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0月25日,在再次税务约谈后,高新地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及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企业送达了《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其11月23日之前缴清全部税款。尽管区局多次约谈和催缴,但该企业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缴纳税款。

  强制执行受阻,税务人员现场宣讲税法

  为维护税法刚性,提高纳税遵从度,税源管理四科迅速向区局汇报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区局局长审查批准,依法对该企业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2月21日,高新地税分别向企业的四家开户银行下达了《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通知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但在执行中,某银行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拒绝配合,阻挠税收强制执行。

  见此情形,税务人员拿出执法记录仪,对照《税收征管法》相关条文,逐字逐句地宣讲银行在协税护税中的责任与义务,反复阐述税务机关通过银行追缴涉税违法企业拖欠税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指出银行及员工不依法配合税收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处罚后果。同时再次与企业进行沟通,明确税款优先权。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维护税法刚性

  经过一番深入浅出的税法宣传后,企业和银行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明白了纳税和协税护税的责任与义务,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缴纳欠税、组织收入。12月23日,高新地税通过该企业在某银行的两个账户,成功划缴入库营业税55.7万元,坚决维护了税法的刚性和尊严,确保国家税收一丝一毫都不流失。

来源:红网

作者:董波成 胡江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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