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究竟能为财税改革做些什么?
——经济学家高连奎的中国财税改革解决方案建议
高连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治理研究项目负责人,中国新财税主义三十人论坛创始人、理事长
【编者按】
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对中国制造业税负的担忧引发市场热议。12月19日,曹德旺向新京报表示,公开讲税负,只为提醒危机感;12月21日,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称,“经济衰退的时候,尤其需要减税甚至退税。”至此,“减税”似乎势在必行。
然而,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究竟应如何减?据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债务总额168.48万亿元人民币。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日益衰退,加之近年来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所引发的负外部效应,中国财政收入来源所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边是税负为企业带来的高昂成本,一边是人口红利及土地财政的日渐衰退,冲突困境之下,或许我们终究要回归到财税结构调整上。针对这一问题,中国新财税主义三十人论坛创始人高连奎,基于对新财税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提出了“六增六减”的财税改革看法。
当下中国减税虽然已经成为共识,但是中国目前并不存在大规模减税的空间,目前中国每年的财政利息支出在5000多亿,每年财政赤字超过2万亿,中国累计政府债务达到几十万亿,如果继续减税,中国政府以后债务利息的支付都将变得非常困难,如果因为财政债务利息支付而大幅挤压了政府投资空间的话,最终也得不偿失。
比如中国修建京沪高铁的总投资达2209亿元,而目前中国每年的财政利息支出就可以修建超过两条京沪高铁,修建一艘航空母舰仅需要几百亿元,中国每年的财政利息支出就可以建造十艘以上的航空母舰,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到了压缩债务的时候了。
【现状】
中国财税改革有多迫切?
中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全面城市社会转型的时期,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只会增加,很难减少,2016年中国财政赤字已经高达2.6万亿,并且今后财政赤字只会增加,很难减少,改革财税体制迫在眉睫。
中国本来就是低税收国家,只是靠政府出售土地,财政才得以维持,2013年4月,IMF世界经济展望发布了IMF成员国一般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数据,中国在188个IMF成员国排名第146位,属于低税国家,但由于中国以前有土地出让金弥补政府财政不足,所以低税问题没有暴露,但随着土地出让金的减少,税收不足问题将暴露得越来越严重。
中国上一次大的财税改革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中央连年财政赤字,国家财政运行状况极其困难。时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朱镕基曾主持了中国的“分税制”改革,中国靠这一改革,一段时间内满足了政府财政支出的需求,但随着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一改革的红利已经结束,中国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对财税体制进行大的改革,目前急需进行第二轮的财税改革,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
并且,从中国模式的发展上看,建设先进的财税体系也是必要的。世界竞争根本上是政府的竞争,是国家治理模式的竞争,国家治理模式在经济方面最核心的就是财税模式,包括社会保障模式、经济调控模式等都是财税体制的衍生物,因此,一个国家能否引领世界发展,能否成为世界其他国家争先效仿的对象,关键是看这个国家能否创造出一套适应时代发展的,能够解决时代问题的财税模式。世界经济危机已经过去八年,人类目前还没有找到解决这一危机的根本办法,这是因为大家没有看清这次危机的本质,也就不会提出有针对性的主张。
【方案】
“六增六减”的财税改革方案
1、享受型、奢侈型产品税收 VS 生存必需品税收
中国应该根据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税收标准。笔者建议,应将产品分为生存必需品,享乐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三类,提高享乐型和奢侈型产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需品税收。
奢侈品税收的征收应该改变现在按品类征收的方法,改为按品牌征收。一旦被列入奢侈品品牌目录,则征收更高税收,很多品牌可以全品牌直接划入奢侈品行列,比如奔驰、奥迪等豪华汽车,一些名牌服饰、珠宝等,这样划分后增税的空间非常大,既可以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可以增加大量的税收,而那些生存必需品可以实行普通的税收,甚至适度减税、免税。
在经济学上,奢侈品不符合价格曲线,增加税收不一定降低销量,奢侈品认定对商家也有好处,等于是对商品品质的背书,商家也未必反对。
有人认为现在中国奢侈品的价格已经比国外高,但这是商家的定价策略所致,而非税收所致,加之尽管这些产品价格很高,但人们的消费热情不降,因此增加税收并无不可。
2、成熟工业品税收 VS 高科技产品税收
工业品建议分为成熟工业品和新型科技产品,对于成熟工业品可以适当提高税收,其需要投入研发的费用非常少,只有生产费用,而新型科技产品则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而且面临全球技术竞争,可以降低税收,鼓励创新。
比如,一个手机技术不成熟时可以卖一两千,技术成熟后可以卖两三百,比如一台冰箱价格不过一两千元,而一个小小的手机也一两千元,这就是成熟技术产品与非成熟技术产品的差别。成熟产品,价格极其低廉,可以适当多征收税收,高科技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可以减税促进其技术成熟。
3、机器密集型产品税收 VS 劳动密集型产品税收
对于产品,我们可以适当减少劳动密集型产品税收,增加机器密集型产品税收。根据经济学规律,对于已经实现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劳动生产率变得非常高,价格也非常便宜,即使适度提高征税标准,价格也可以承受,比如一台电视机1000元,征税50%,价格升高到1500元,人们照样买得起。
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比如服装、鞋则可以降低税收。一双女士皮靴的价格比一台彩色电视机的价格还要高,原因就是因电视机是机器化生产,而皮靴更多需要手工劳动,因此对于服装、鞋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可以减征税收,中低端餐饮和理发等行业也可以降低税收。服装费用在现代人生活开支中占比大,“月光族”的形成,就是因为服装、餐饮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其生活中的开支过大。
4、专项服务收费 VS 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等公共税收
在整体上,笔者以为可以增加专项税收的比重,降低公共税收的负担,能用专项税费解决的问题就不要再用公共税收。政府提供的专项服务可以适当收费以与公务员的工资支出进行平衡,政府在特定领域的专项建设也可通过专项税收加以平衡,这样就可以降低公共税收的负担,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至于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有关的项目,可以适当增加费用,比如可以通过增加燃油税以支持城市道路建设,而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公共税收可以适当降低,以保护企业生产的积极性。
5、纳税群体 VS 个人所得税税率
随着土地财政已不能再支撑地方政府的收入,笔者认为,可考虑采用个人所得税来代替土地财政。个人所得税在美国是第一大税种,中国个人所得税之所以征收有限,主要因为全国实行统一标准,导致对大城市白领人群不公平,并遭到反对。
中国个人所得税不应再一刀切,应该地方化,因为中国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工资水平不同,物价水平不同,大城市工资高,但是消费也高,小城市工资低,但消费也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地方人大确定,将个人所得税变成一个支撑地方财政收入,服务地方建设的重要税种,这样就可弥补地方土地财政枯竭后的政府支出问题。
6、“超额资源税”VS 能源、资源税
资源、能源的价格,关系到企业国际竞争力和百姓的生活。因此在资源税和能源税上可以降低征收,但对于那些占用社会资源、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群体可开征“超额资源税”,进行额外征税。
当然,在实际征税中可根据行业不同,采取不同的税收名称,比如在房地产行业我们可称为“超额房产税”,中国的房产税一直有征收必要,但一直难以落地,房地产税这个名称本身就是一大障碍,如果采用“超额房产税”则或许更易取得民意支持,也更加科学。
声音
笔者所提出的财税改革措施是基于新财税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新财税主义的创新之处在于对不同产品进行了科学分类,并在现有的增值税、所得税体系之外开辟了一种新的税收思想及征收路径,不同的产品类别实行不同的差异化征收,而且不影响企业家的利润,这种差异化的税收靠现在最核心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体系是无法实现的。如果针对不同的企业征收不同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损害的将是企业家的利润,对企业家是不公平的。
因此,笔者建议在普遍降低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点的基础上开始征收“产品销售税”。销售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借鉴现在中国烟酒等行业消费税的征收方式,由经销商缴纳,厂家代为征收,在这方面,中国有着非常完整的税收实践,可以很快的落地实行。
来源:新京报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