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1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建明 潘晓艳)11月21日,湖南省株洲市地税系统案件复查动员会在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召开,标志着株洲地税异地稽查进入案件复查阶段。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及各基层局参与复查人员参加了会议。
和往年案件复查有所不同,本次案件复查对象除了从株洲各县(市)区地税局抽选的2016年度查结的18户稽查案件外,另从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抽选18户2016年度已查结案件,开了株洲市县(市)、区地税局稽查干部对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查办案件进行复查的先河。
会上,株洲市地税稽查局主要负责人对案件复查工作要求、人员安排、注意事项等进行布置,明确复查内容主要为:案件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收集是否完整,法律法规适用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
本次案件复查主要采取下户检查形式,对复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复查小组将实地调查、核实,督促限期整改,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来源:红网
作者:陈建明 潘晓艳
编辑:胡芙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