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1月9日讯(通讯员 陈建明 潘晓艳)近日,根据湖南省地税稽查局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就“‘金税三期’系统稽查模块操作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切实保障稽查模块全面运行。
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明确,株洲市地税稽查系统所有案件都需进入“金三”系统稽查模块运行,严格稽查执法,规范入库管理,确保达成查补收入占税收总额的1.5%—2%的总体目标;要将扩大稽查成果和推进“金三”系统稽查模块运行的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并纳入绩效考核,定期考评,以实化工作成效。
同时,株洲市各县(市)、区局稽查局指定专人负责模块运行相关工作联系,搭建专门联络通道,加强交流、沟通,共建顺畅、平稳的稽查模块运行环境。
12月30日前,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将不定期对株洲市各县(市)、区局稽查局的“金三”系统稽查模块查补成果进行通报,最大限度扩大成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红网
作者:陈建明 潘晓艳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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