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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可同城通办

来源:红网 作者:杨桦 黄文军 编辑:胡芙 2016-07-11 17:09:0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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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杨桦 通讯员 黄文军)今日,时刻新闻记者从湖南省地税局获悉,自7月8日起,湖南地税各办税服务厅再添“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同城通办新业务,纳税人可以在市州范围内跨区县就近就便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银行卡刷卡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

  湖南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缴税将更加方便,尤其是对于在同市州范围内有多套房屋出租的纳税人,不再需要跨区域到多个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比如长沙市的房产业主在芙蓉区和开福区都有房屋对外租赁,营改增初期需要分别跑到芙蓉和开福区两个区域的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缴纳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而现在实现同城通办之后,在就近的地税办税服务厅就可以办理。

  近来,湖南地税深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文件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让营改增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助力湖南地税营改增工作向纵深发展。继2016年4月30日全省推行同城通办以来,湖南地税依托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加强与国税沟通衔接,通过配置调整岗责权限,反复测试验证,将“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等同城通办业务进行完善升级,湖南地税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扩大到6大类54个服务事项,涉及金税三期业务功能59项。

湖南地税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事项类别

序号

事项名称

税务登记

1

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2

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3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4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5

补充信息采集

6

信息变更

申报纳税

7

营业税申报

8

土地增值税申报

9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0

房产税申报

11

车船税申报

12

资源税申报

13

印花税申报

14

烟叶税申报

15

契税申报

16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7

耕地占用税申报

18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19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20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分月汇总申报

21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

22

扣缴义务人申报

23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申报

24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25

扣缴车船税申报

26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27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28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29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30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31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32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33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优惠办理

34

营业税优惠备案

35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36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37

房产税优惠备案

38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39

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

40

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41

资源税优惠备案

42

契税优惠备案

43

印花税优惠备案

44

车船税优惠备案

45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

46

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证明办理

47

完税证明开具

48

完税凭证换开、重开

宣传咨询

49

涉税信息咨询

50

表证单书领取

51

宣传资料发放

52

涉税违法信息查询

发票办理

53

专用发票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54

普通发票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备注:缴纳税款同城通办业务仅限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

来源:红网

作者:杨桦 黄文军

编辑:胡芙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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