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营改增”税控转换纳税人共85户,截至日前已完成器具转换74户,缴销发票7551份。从统计情况看,全县“营改增”税控器具转换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该局要求管理分局、办税大厅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转换操作流程,坚决杜绝发票未缴销、税款未结算等现象出现。同时,泸溪县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尽早到地税部门转换税控器具,从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4月30日之前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的发票,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来源:红网
作者:陈芳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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