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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3万照样穷!我们被个税“劫”了多少?

来源:中证网 编辑:胡芙 2016-03-07 0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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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0元调至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已连续5年“岿然不动”。个税起征点要不要调整,是个经常被讨论的话题。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

  他为什么这么说呢?

  工资个税,现在是这样交的

  目前我国个税税率,是继续沿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由原来的9级改为7级的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起征点3500元)。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级数和税率,请看下面这张表↓↓↓

  ▲PS:含税级距,是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从工资里扣);不含税级距,是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没从工资里扣)。

  比如每个月的工资是5300元,“五险一金”交了518元,再减去3500元的起征点,剩下1282元,属于1级,应交税38.46元,再减去速算扣除数(0元),这个月到手的工资就是4733.54元……

  这样交税,有点存不下钱

  个税起征点不变,而衣食住行的物价指数却在上涨。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CPI(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同比涨幅为1.4%。

  两者的“叠加效应”,让不少工薪族、高薪族都感觉,交税后能存的钱越来越少。

  据《信息时报》报道:

  工薪族:每年纳税近千元压力大

  在广州某保险公司工作三年的徐小姐向记者“晒”出的工资条显示,她月收入6000元,年缴个税780元左右。

  徐小姐大学毕业后来到广州工作,与朋友一起租了一套三居室,每月租金1000元,水电费、物管费200元。每月实际到手工资5135元,刨去吃穿用度的必要开销,此前每月能结余数百元。

  今年,徐小姐感到“压力山大”,觉得自己日常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她说:“我租的房子开始涨价,月租金去到1400元。毕业三年过去了,感觉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菜价涨了,吃饭成本高了,连买衣服都比以前贵很多,每个月衣食住行的花销比过去高了15%左右,基本上每个月存不了什么钱。现在看,我每年交的个税去到千元,也够我大半个月房租了。我们这些工薪一族压力太大了。”

  高薪族:家庭开支大,月薪3万也“月光”

  相比工薪阶层的徐小姐,工作12年的洪女士可算高收入上班族。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她经过多年打拼,税前月薪达到3万元,令不少人羡慕。

  但提起收入,洪女士也是有些无奈,“我们家有车贷、房贷都在还,每月车贷5400元,养车1500到2000元,房贷2000元。还有一个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仅每个月学费这些开支就也有2000多元,加上一大家人吃饭、日常衣食住行开支等等,每个月平均开支有2万元。本以为3万元的税前工资能应付得过来,但扣税都能扣5000多元,基本是没有什么结余的。”

  洪女士认为,“我虽然是别人口中的‘高收入’,但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硬性的基本开支摆在那,我觉得征税时应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减免这些必要的开支,减轻一下我们纳税人的负担。”

  两名上班族的生活账单,是这样的↓↓↓

  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人民日报》曾经发文称,现行个税已经沦为“工薪税”了。这一说法直接指向了个税征收方式的弊病之处。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而这,就很容易造成各方面的不公平。

  不公平之一

  目前,月薪低于3500的人员是不需要缴税的,而富裕群体有多种方式可以避税,例如将收入划归为资产等等。所以处于中间层的工薪阶级成了缴纳个税的主要力量,中低收入者税收贡献率达65%左右。

  举个例子:甲、乙两人收入相同,甲每月收入共4000元,其中只有3500元是工资薪金,余下300元是劳务报酬、200元是稿酬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甲就不需要缴税了。

  而乙每月收入同样是4000元,全部为工资薪金,则需要纳税15元。同样在劳动,相等的收入,一方要纳税一方却不用,明显可看出这个制度是不公平的,高收入者会更有利。

  不公平之二

  另一方面,有专家指出,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也是不妥当的。

  举个例子:张三家两口子,两人工作,每人月薪3000元;李四家也是两口子,但只有一人工作,收入4500元。这样的话,现行制度下张三两口子不需要缴纳个税,李四却需要缴纳。即使现实情况是,张三家庭收入达到6000元,而李四家庭只有4500元。这明显也是不公平的。

  全国政协委员: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比较合理

  基于这样的情况,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带来了《减税收 削预算 确保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的提案。

  他提出,2011年至今,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而居民消费价格累积涨幅也已超过10%。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

  算上通胀等各方面因素,他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是比较合理的。

  小编发现,2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在某经济论坛上,也提出:应当对个人所得税实施分类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劳务类的起征点,减轻劳动者负担,实施“放水养鱼”的政策。

  大学教授:11种收入建议改按大类征收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林江则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标准线’确实不好定,“调整幅度过低,则没有太大意义,而个税起征点调整过高,或将影响到税收改革的效果。”

  他认为,分类征收对一些纳税人不利(比如稿费),可将依照目前11种收入的分类征收改为所有收入按大类征收。

  同时,目前的7档税收税率累进标准,(一定程度上)导致中产阶层赋税较重。将税收累进的宽度拓宽,改为5档,也是可行的办法之一。

  脑洞一下,如果个税起征点能上调到5000元,那么每经小编上文提到的5300元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直接就不用缴税了……一下子就多了接近600块,一年下来,四舍五入就是一个亿啊!

  再假设你月薪一万,个人缴纳公积金8%,按现行3500元起征点缴纳个税,那么税后收入为:

  如果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那么税后收入为:

  就算个税5000元起征,背后还有这些小心机?

  如果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首先受益的人群肯定就是工资收入在3500—5000元的工薪族。

  提出5000元起征这一观点的沙教授同时指出,个人家庭情况的不同也应当参考香港,对已婚未婚和赡养老人,供养子女兄弟等情况进行区分,也是对一刀切的征税标准公平公正性的改进。

  可见,5000元起征只是个掩护,按家庭征税才是目的啊!

  说实话,按照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个税起征点并不是难事,但如果把家庭的生活、教育成本等算一下,就基本剩不下什么钱了。正常生活开支都未必够,更何谈贡献社会呢?

  所以,无视生活成本,在起征点上搞一刀切的个税,就过于简单粗暴了。

  当然,在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前提下,实行税前扣除,就需要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夫妻双方可以联合申报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对此进行抵扣。住房贷款等有票据证明还好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支出要如何证明呢?工薪家庭会不会提高这方面的支出进行避税,也是需要更深入研究的问题。

  同时,按家庭征税还有一个致命短板:中国的户籍制度。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就显得特别严重了,包括一些有事实婚姻却没领证的家庭,一些因为系统错误不断重婚的个人……个税改革要如何面对这些问题呢?还有待考证。

来源:中证网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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