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像王先生这样提前60天购买“交强险”的投保人,保险公司无法代收其下一年度应缴的车船税,出现税险不同步的现象。根据《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8号)第七条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联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地税函〔2015〕97号)规定,跨年提前续保的投保人需于次年到税务机关办税窗口缴纳车船税后,方可打印保单。1月份,高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缴纳车船税出现“井喷”之势,截至1月29日,办税窗口共计受理车船使用税申报391笔,入库税金18.73万元。
考虑到大多数投保人是第一次自行办理缴纳车船税,高新地税从纳税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服务加速办理车船税缴纳事宜。
高新地税实行分流服务,由导税员及时接待纳税人,事先审核资料,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在大厅免费复印区制作贴放车船税相关材料复印说明,积极协助纳税人复印资料、证件,缩短纳税人等待时间。在人流量大的情况下,增开窗口专门办理车船税缴纳业务,分流引导纳税人有序办理。同时,通过延时服务在人流高峰期或午休、下班时间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举措,避免纳税人来回跑,全力保障纳税人办理业务。
高新地税还组织办税员学习熟知惠民政策,对申请减免车船税的纳税人进行核实、登记、备案并办理,在每个办税窗口放置《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以及《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等减免政策的相关文件,使前来缴纳节能型车和新能源车车船税的纳税人了解实时政策,方便快捷办理,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民生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王瑛 毛霞
编辑:胡芙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