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0月1日起,新开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已实现“三证合一”,即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而为一,新设立的纳税人已统一使用社会信用代码。但是在此之前的纳税人仍旧使用15位数字的纳税识别号。“金税三期”系统升级之后,所有使用15位数字纳税识人别号的纳税人都可以在工商部门获取社会信用代码后到税务局进行转换。这将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减少纳税人在各部门重复报送材料,重复数据采集,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减轻负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添活力。
来源:红网
作者:谢志华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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