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员干部要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严格的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违规公款吃喝、娱乐;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向下级单位或纳税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春节期间区局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者,将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律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一律点名通报曝光。”警示卡的内容明确规范了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通过廉政风险警示,做到警钟常鸣,教育、引导和监督广大干部职工远离违纪“红线”,杜绝节日腐败,带头崇洁尚廉。
今年“元旦”期间,该局向广大纳税人发放了“致纳税人的一封信”,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积极参与和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刘北平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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