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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辉:新常态下国税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职尽责的思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平辉 编辑:胡芙 2016-01-11 15: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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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常态”最先由美国太平洋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埃里安提出。“新常态”在宏观经济领域被西方舆论普遍形容为危机之后经济恢复的缓慢而痛苦的过程。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经济不可避免地也呈现出“新常态”。一名部委官员称,“从近两年的宏观数据和工作实践来看,我们应该尽快转变认识,从过去的‘常态’转变到‘新常态’。”“新常态”的提法在大部分经济领域的官员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前不久,习主席明确这一提法统一了思想。同时,中国容忍经济放缓的态度有了基础,调整结构的思路再次得到确认。
  
  在国际国内新常态运势的渗透下,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党赋予的监督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作为各级国税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担当意识和标准意识,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负起“两责”,着力履行监督职责。
  
  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上,各级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的明确定位。国税部门各级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税收工作和税务事业的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有着眼于大局的视野,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其贯穿于税收工作、干部思想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实现工作的全覆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强大工作合力,把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责任追究和传导压力;通过开展“三项”谈话、约谈制度和责任考评机制,实现党组、纪委主要领导述职述廉述责常态化,实现“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化、具体化、程序化;通过落实“一案双查”,不断加大“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两个责任”抓牢抓落实。
  
  二、主动“出击”,大力加强正面引导。
  
  舆论阵地,先进的廉政理论不去占领,必然就会被腐朽没落的理论占领。由此看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舆论宣传十分重要,国税部门各级特别是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主动占领思想舆论阵地,抢占制高点。一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党中央和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鲜明立场和决心意志,宣传反腐纠风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形势任务和显著成效,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要理直气壮地批评和驳斥关于查案惩腐的各种消极言论、特别是政治谣言,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决不能对负面的杂音和噪音默不作声,任由错误思潮放任自流,混淆视听、误导舆论。三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宣传和工作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纪委的主业是什么、做了什么、正在做什么,赢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和纪检参与到反腐倡廉实践中来,形成强大的反腐败洪流,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战争,实现“国税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三清”目标。
  
  三、严格“理事”,认真查办案件问题。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第一职责、第一主业和第一任务。因此,国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必须敢于担当、勇于任事,强化问题导向,通过查处案件形成强大震慑,让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一要严格“理事”,主动发现问题,做好新常态下的纪检监察工作,闭目塞听不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行,必须睁大眼睛查找问题,发现不了和查找不到问题就是失职。要在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必须重视从巡视工作、干部考核、专项监察、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不断拓展发现问题渠道。二要敢于触及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于已经暴露的问题,必须直面正视,严肃对待,发现了或查找到了问题而匿情不报、不执纪问责就是渎职。因此要切实增强党性原则,打消思想顾虑,克服畏难情绪,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决不能“爱惜羽毛”,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从严追责问责,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通过严格的追责问责,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和创新热情,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成为新常态。三要恰当处理问题,依纪依规依法办理案件,准确适当定性量纪,尤其是对一些复杂棘手问题,要千方百计想办法突破,决不能搞无原则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绝不能搞“可查可不查的,不查;可处理可不处理,不处理”那一套;同时,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确保问题处理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开拓“探路”,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探寻提高工作水平的方法路径。一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着眼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发展方向,围绕推进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的贯彻落实,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反腐败“隔墙扔砖头”的问题。作为国税部门,要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二要在建强队伍上求实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锤炼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培育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练就堪当大任的过硬本领,树立清廉自守的作风形象。三要突出抓好执纪办案业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批查办案件的行家里手;强化管理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国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要在改进工作上创新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针对当前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增多的实际,坚持快查快办,缩短办案周期;针对腐败行为日益复杂化隐蔽化的特征,丰富技术手段,扩大调查取证渠道;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针对纪检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同心协力开创全省国税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作者系湖南省攸县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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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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