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禾县国税局通过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成功建立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助推“征管大提质”,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重点项目建筑耗材增值税实行“部门控税”和“以拨款控税”,征收入库税收2356.64万元,同比增长42.14%;房地产建筑耗材增值税实行六局联网“先税后证”,征收入库税收126.92万元,同比增长24.32%;交通运输营运车辆增值税委托运管所代征实行“先税后检”,征收入库税收312.62万元,同比增长31.94%;采石行业增值税实行“以炸药控税”,征收入库税收142.74万元,同比增长46.43%;冶炼、铸锻造、制砖行业增值税实行“以电控税”,征收入库税收2034.36万元。
嘉禾县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将“以电控税”、“部门控税”、“以拨款控税”、“以炸药控税”、“先税后证”和“先税后检”等税收征管措施纳入综合治税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明确县房产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及各乡镇等相关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制定奖惩措施,调动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征管合力。
2015年末,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综合治税信息核查工作,确保涉税信息的真实性,有效地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
作者:李物飞 李铮俊
编辑:胡芙
本文为税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