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有的干部认为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与自己非党员身份无关,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有消极心理。也有的干部认为创先争优与过去“三讲”教育、落实“三个代表”及“保先”教育形式差不多,现在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不当回事,有懈怠情绪。还有的干部认为自身工作任务本来就很重,创先争优活动是额外增加负担,存在应付态度。
(二)宣传氛围不浓。国税部门有的单位没有开展活动,也没有专人负责上报情况。有的单位开展了活动,不总结、没信息。有的单位有简报,也不能及时上报市局或县创先办,既使上报了也已过时很多,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渠道不够畅通。也有的单位党建工作、争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可就没有总结上报的意识,不能及时宣传出去。
(三)行动落实不够。个别单位在开展争创活动当中,嘴上说的多,行动落实少;表面工作做的多,实际活动开展少。争创活动的各个环节没有明确的方案,导致在具体操作时没有方向和目标。在对争创活动进行检查时,工作汇报头头是道,实地察看却是一片空白。
(四)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不少基层党组织开展争创活动单纯是为了应付上级的督导和检查,仅限于就活动抓活动,没有与本局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造成“两张皮”现象。争创活动的实际内容十分空洞,没有体现出国税部门自己的特色,不具体、不实在、没有把握国税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质。
(五)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部分基层组织还没有找到有效地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的手段和办法,致使在争创活动中表现好与表现差一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造成他们动力不足,缺乏工作的热情和激情,对创先争优活动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些厌倦。
二、解决的办法
(一)加强认识,从思想上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意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现观、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完成各项税收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优化经济环境,塑造国税形象的必然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工作的抓手,也是个人进步的“催化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决定着行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之所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上取得成效,正是源于广大党员在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中得到升华,在活动中形成了人人争先进当优秀、比学赶帮超、努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只有通过多形式多手段地把强化教育、锤炼党性作为固本强基的前提,切实提高和端正思想认识,才能确保创先争优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
(二)建立和打造宣传平台,发现典型树标杆。每一级国税部门都要建立自己的宣传平台,制定宣传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有专人管理。宣传平台的搭建形式要多样化,可以是内网论坛跟贴、简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在宣传时间上要保持一定的期间,在宣传方式和内容方面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这样就可以形成良好的争创氛围,也便于发现典型,树立榜样。
(三)开展特色活动,将创先争优落实到具体上。除积极落实好上级和地方政府统一安排的创先争优活动外,还可以根据税务部门特色,自主创新,开展一系列活动。创先争优是一项主题性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立足国税部门特点、岗位职责来展开,要贴近基层单位实际,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要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以具体的活动开展来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国税干部立足岗位争优秀。全市的基层党组织,如果都能开展起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就能形成主题突出、争创活动百花齐放、每个单位都见实效的生动局面。
(四)结合组织收入,将创先争优工作与重点税收工作整体推进。组织收入是国税工作的第一要务。我们要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的有力举措推动税收工作,用组织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来检验创先争优的活动成效。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冲在最前线,干在第一线,切实加强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为完成上级分配的税收任务当好模范带好头,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和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国税部门要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在主动融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创先争优,围绕经济建设大局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调查研究,努力探寻新思路、新途径。
(五)加强绩效考核,改正作风促发展。紧紧围绕“责任心、纪律性、执行力”的重点,切实把争创活动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这条主线上。要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把思想集中在谋发展上,把本领体现在促发展上,把目标锁定在快发展上,营造“负责任、干事业、求实效、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专门成立争创活动督查组,结合市、县局监察室的明察暗访工作,对局内各科室争创活动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推动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干部职工在争创活动中的工作表现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作风不实、态度不好、谋取私利而受到群众投诉反映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分。
(作者系道县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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