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12月21日讯(通讯员 陈友训 王小春)截至目前,湖南省郴州市国家税务局共对50390台车辆,征收车辆购置税40442.86万元,减免车辆购置税392.04万元。
1.6升排量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出台后,该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征收管理部门,要求各单位深刻领会政策精神,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政策按期严格执行。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在人员、设备和组织上做好充分准备。对涉及的全部相关外围系统进行排查、调整、测试和升级,确保了政策调整后征收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市局信息中心、征管科等科室都派专人参与了测试工作。
在此基础上,该局通过多渠道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屏和汽车4S店内公告栏等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办税服务厅公布负责有关问题解答的工作人员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发放车购税政策宣传资料2600份。该局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内容,掌握减征执行范围、标准,熟悉对应的操作流程,确保纳税人即到即办,避免错征漏征现象发生。通过车购税交流群进行探讨和学习,省市两级都建议了车购税业务交流群。市局成立了车购税应急团队,对全市车购税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派人指导、解决。
此外,该局对每一笔业务都严格审核《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价格证明的开具时间,准确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车辆合格证明上的排气量等技术参数,界定减征范围,确定适用税率,加大对减税政策执行跟踪和效应分析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陈友训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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