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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关于优化基层县局个人绩效管理的思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红 编辑:胡芙 2015-12-01 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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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宁远县局推行个人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宁远县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思索,大胆创新,通过合理分解组织绩效指标,科学设置个人绩效考核内容,有效实施过程管理,个人绩效管理成效显著。
  
  (一)科学分解组织绩效指标,促进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有效衔接。一是合理分解上级考核指标。对于涉及全局的综合性考核指标,将全局所有科室都作为责任考核单位。对于指标承接部门与具体落实部门不一致、需要由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共同完成的42条指标,由指标承接部门和牵头部门明确具体的落实部门,并为每一条被分解的指标制定详细的考评标准,年终由指标承接部门和牵头部门对具体的落实部门按照考评标准进行考核。二是科学优化机关考评指标。结合县局工作实际,对市局机关共性考评指标进行了“加减法”,删去5条指标,修改4条指标的考评标准,增加3条指标的分值,使机关共性指标“共性”特征更为突出,考评标准更为实际、考核过程更好操作。同时,将“遵规守纪”等9条共性指标作为日常考核指标,对全局人员进行考核。通过合理分解上级考核指标、优化机关共性考评指标,有效解决税源管理部门与基层分局不承接上级考核,上级考核指标无法落地的问题,使组织绩效指标都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有效促进了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的无缝衔接。
  
  (二)完善个人绩效考评方式,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个人工作任务内容,从承接上级绩效考评指标、承接本级绩效考评指标和岗位工作职责三个方面对个人工作任务进行考评,将个人工作任务总分设置为100分,承接上级绩效考评指标、承接本级绩效考评指标按照考评标准据实扣分,岗位工作职责按照每个科室自行制定的《岗位职责考评标准》据实扣分。同时,在个人工作任务之外,将不是本人岗位职责、对全局有重要意义的临时性指派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时性工作任务进行考核,由任务发起人从任务完成时间和完成质量两个方面对临时性工作任务进行评分,按时完成得且完成质量良好的得0.5分,其他情形酌量加分,但每项临时工作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通过设置临时性工作任务加分,对承担较多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在个人考核时予以一定的加分奖励,有效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注重考评过程细节把控,提升个人绩效考评质量。一是实行个人工作任务清单制。以科室为单位,将每人承接的上级考核指标、机关共性考评指标和岗位职责汇总形成个人工作任务清单,通过执行力平台下发到相关责任人,使每个人员清楚掌握自己每季度的个人工作任务内容。二是实行个人绩效痕迹化管理。每月通过执行力平台将当月的绩效指标与岗位职责下发到相关责任人,月末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同时要求注明或提交相应的得扣分依据。每季度的个人工作小结、工作任务单均需按标准整理归集,做到个人绩效考评过程留痕迹,结果有依据。三是实行考评结果双审制。每季度的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由分管领导和绩效办双重审核,分管领导主要审核是否根据个人工作实绩进行公平合理的评分、是否做到差异化评分。绩效办主要查看组织绩效成绩是否按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临时性工作任务设置是否合理、证明资料是否提供齐全。分管领导与绩效办的双重审核,严格把关,有效提升了个人绩效考评成绩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二、优化个人绩效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破除思想阻力是基础。个人绩效管理于2015年6月1日全面推行以来,经过半年的宣传与运行,大部分的税务人员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有了一个基本认识。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较多的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的领导对个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了解程度不深,认为是给基层增加负担,在推行个人绩效管理时消极参与,支持不够,影响了个人绩效管理推行的效果。有的部门负责人认为个人绩效管理就是走过场,在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时,敷衍了事,有的因“老好人”思想,不愿意按照考评规则进行扣分。部分税务人员认为个人绩效管理就是填填表、打打分,对他们个人并没有实质的影响。因此,优化个人绩效管理,必须解决思想阻力的问题。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在思想上认同推行个人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到个人绩效管理能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带来什么新的改变,形成个人绩效管理推行的强大合力。要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对于个人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督导,为个人绩效管理推行提供有力支持。要通过动员培训加深中层干部对个人绩效管理的认识,建立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考评方式,打消中层干部的思想顾虑,确保个人绩效管理实施顺畅。
  
  (二)优化考核模式是关键。目前基层在推行个人绩效管理时,基本上采用与上级部门相同的模式,很少能根据基层工作实际推出合适的个人绩效考核模式。而基层与上级部门在机构职能、岗位职责、人员结构等方面有很多不同,采用相同的模式不利于个人绩效管理的开展,也难以达到调动干部潜能和活力,促进机关效能提升的目的。因此,要根据基层岗位职责和特点,结合工作量、工作难度等,设置可量化、便操作的个人绩效考评指标,搭建符合基层实际的个人绩效考核框架。从搭建个人绩效考核框架到实施个人绩效考核时,要注重持续沟通,多次征集意见,让大家积极参与其中,建言献策,反馈改进,使个人绩效考核体系操作性更强、实用性更强。要注重基层绩效队伍建设,选用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的人员充实绩效队伍,组织开展绩效理论培训、个人绩效管理经验交流,深化基层绩效人员对于个人绩效管理的认识和研究,为建立科学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提供理论保障。要深入开展基层个人绩效管理推行情况实地调研,加强对基层个人绩效管理的指导和督导。
  
  (三)加强制度建设是保障。推行个人绩效管理的目的是对个人的工作实绩进行科学考评,激发干部的工作潜能和积极性,促进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从而提升全局的工作效能。要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建立完善的过程监督制度、结果运用制度予以保障。要建立个人绩效过程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个人绩效考核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个人绩效按考评程序和考评规则进行实施。要完善配套的结果运用制度,将个人绩效管理结果运用与优先培训、岗位选择、评先评优和绩效奖金等挂钩,对绩效先进个人进行褒奖,对绩效落后的严格问责,并及时实行奖惩兑现,让干部看到绩效管理结果运用的实用性,形成触动,为个人绩效管理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系宁远县国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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