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车主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及时将优惠落实到位,湘乡市国税局一方面依托网站、QQ群、微信群、12366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另一方面积极梳理车辆购置税办理业务流程,明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职责,依托系统,严格审核《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价格证明的开具时间,准确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车辆合格证明上的排气量等技术参数,界定减征范围,确定适用税率,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车辆购置税导税员,引导并帮助车主快速办税。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璞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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