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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新:税收宣传要在“稳实新多大”上下功夫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刘娜 2015-08-12 15: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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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4月份,全国税务系统都会进行轰轰烈烈的税收宣传活动,规模宏大,形式多样,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但这种大张旗鼓的宣传毕竟为时不“长”,每年也只有一次,如昙花一现,其缺陷是显而易见的。笔者认为基层税务部门税收宣传要在“稳实新多大”上下功夫。
  
  一、税收宣传机制要“稳”。建立健全税收宣传工作规章制度,使税收宣传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是非常必要的。基层税务部门要细化税收新闻宣传和税务信息目标任务,推动税收宣传工作向纵深开展。健全宣传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各部门每月按时上报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便于办公室宣传人员搜集信息素材;完善宣传稿件约稿、组稿制度,增强宣传稿件报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宣传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宣传写作座谈会、专题研讨会,通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心得体会,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通过税收宣传工作制度的基本建设,将税收宣传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研究制定具体有效的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对在宣传报道、纳税服务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评选给予表彰,确保税收宣传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税收宣传工作要“实”。通过整合各界社会资源,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文化、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发挥纳税人的积极性,邀请其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活动,形成积极协作的宣传环境。一是深入大街小巷,进企入户进行税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协税护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社会环境,实现税收宣传由部门行为转为政府行为,由行业宣传变为社会宣传;二是结合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实际,提高宣传和调研稿件质量,发动社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基层税务部门与社区间进行互动的宣传模式;三是结合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在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播放税收宣传片,告知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携带的涉税资料,让纳税人明白交税、轻松办业务;四是在办税服务厅、县城人群集中地带利用LED电子屏、宣传展板、纸质涉税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度和覆盖面。
  
  三、税收宣传花样要“新”。优秀的宣传活动有助于激发广大纳税人参与税收宣传的热情,深入挖掘各类宣传亮点,实现宣传思路、宣传方式及宣传载体的创新。基层税务部门可以结合地方区域经济的特点,宣传手段要推陈出新,在充分利用税收刊物、宣传栏等传统载体的基础上,一是通过向全社会有奖征集税收宣传活动项目“金点子”,结合既定宣传项目开展税收宣传征文活动;二是着手挖掘微信、微博、博客等新型网络媒介的传播潜力;三是将税收知识和媒体平台结合,通过动漫、小品、辩论赛等形式向社会传播,以新颖、有趣、独特的形式来引导纳税人理解、支持并参与税收工作,促进该项工作紧跟时代步伐,反映当前实际工作的主旋律。
  
  四、税收宣传手段要“多”。一是要对不同纳税人的办税需求进行深入调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不同区域的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来开展,针对不同企业所需要上交的税种辅导其使用网上申报方法,缩减办税时间,有效提高办税效率;二是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并尽快给予纳税人最有效、最真实的反馈;三是充分利用基层税务部门门户网站、税企QQ群、涉税邮箱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选派业务骨干深入社区讲税法,开展纳税咨询服务,告知纳税人各类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四是政府部门可以定期邀请高校财税教授专家开设讲座、举办财税论坛等,围绕广大纳税人最关心的涉税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及时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
  
  五、税收宣传影响要“大”。《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湖南日报》、《红网》、《永州日报》等纸质媒体是税收宣传的主阵地,基层税务部门应主动邀请各级新闻媒体到基层税务部门进行现场采访,利用他们影响面大、传递信息及时的特点,让其了解基层、深入基层、报道基层,配合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基层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一方面宣传诚信依法纳税的典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扩大企业自身的知名度;对于那些涉税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普及税法宣传,使纳税人都能自觉地以法律和道德规范来约束和引导自己的行为,让公众更易于理解并记住税收宣传内容、税收法律,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理念。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立新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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