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用新形势下打击涉税犯罪工作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已颁布的“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前期已由两高院和公安部、税务总局在全国公检法和税务部门进行了意见征集,最近,公安部又指定湖南省公安厅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再次报送修改意见。为此,省公安厅邀请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以及全省各市、州公安经侦部门相关人员汇集怀化,进行专题研讨。
在接到省地税局稽查局交予的任务后,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戴涛迅速组织相关局领导和审理、检查、执行等部门进行了紧急会商,在2天内形成了10条修改意见。
会上,段文涛作了专题发言,从税收征管法与刑法打击偷(逃)税违法犯罪的“两法”衔接,到司法解释相关用词和税务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证据转换等问题,发表了既专业又实用的修改意见,还在会上就多个市州经侦部门办理涉税刑事案件时遇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解答,得到了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领导的高度肯定,展示了长沙地税稽查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熟知刑事法律,从而无缝跨越税法与刑法的复合型法律综合素质。
来源:红网
作者:刘灵凯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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