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地税稽查局高度重视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要求株洲市各县(市)、区地税局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受理涉税协查工作;对接收的协查信息及时登记,建立协查台账,明确受理时间、受理人、协查要求等内容。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将协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明确在接到协查案件30日内(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时间办理),按要求办理需要协查核查的涉税案件事项,扎实开展调查取证和资料比对等工作,协查函按期回复率达到100%,否则作扣分处理。
同时,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坚持“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指导思想,强化对协查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控力度,对协查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延伸检查,拓展案源,深挖线索,确保受托协查项目回复完整、真实。
来源:红网
作者:傅强 潘晓艳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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