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宁乡县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对全县范围内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中央、省驻宁单位名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宁乡地税确定了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同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局了解全县行政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初步确定行政单位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和税额。
宁乡地税延续了“税法宣传月”活动的精神,在《今日宁乡》上发布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公告。同时,通过宁乡手机报发送关于专项检查的相关信息,并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财务人员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宣传资料。
宁乡地税要求税管员逐个单位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自查表》,明确自查截止时间。税管员和税政科干部一起针对财务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辅导,确保自查结果准确、到位。此外,还明确对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形严重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专项检查顺利推进。
来源:红网
作者:廖俊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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