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税务总局分别以2015年第27号、28号、30号和31号公告的形式,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发布,并明确了201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此次新申报表的启用,是税务总局根据最近实施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等税收新规,全面落实鼓励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思想,进一步贯彻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规范纳税申报和维护纳税人权益的重大举措。
公告发布后,湘潭县地税局迅速采取措施,确保新的申报表按期顺利启用。对内,及时传达税务总局精神,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培训,持续提高了干部业务能力;对外,不断加强新申报表的宣传推广,强化对纳税人填表辅导,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切实保障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曹学 黄凯丰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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