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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优惠年度申报月底结束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芙 吴茜 余锦钟 编辑:刘娜 2015-05-11 1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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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11日讯(记者 胡芙 通讯员 吴茜 余锦钟)5月11日,湖南省国税局向全省纳税人发出温馨提醒,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与年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申报将于5月31日全面结束。
  
  同时,为了便于纳税人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新政策,省国税局开发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管理系统。系统于今日正式启用,免费提供给全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使用。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着力减轻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调动企业提高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享受此优惠政策,相当于给企业发放了一笔免息贷款,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及实体经济发展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而省国税局开发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管理系统,基于企业电子申报平台,将与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系统实行无缝对接。通过优化程序设计,企业只需要在系统中初始录入或者是从现有财务软件中批量导入固定资产的基础信息,就可以自动生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税会差异纳税调整数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64号公告规定报送的固定资产年度及预缴申报表。
  
  新系统大大减轻了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工作量,降低了涉税风险,让企业可以放心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不会增加会计人员的负担,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结束,对于2014年度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需在本年度申报享受优惠,不能推迟到以后年度享受。”湖南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提示广大纳税人朋友,抓紧时间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大礼包”。如果企业已经完成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只需在汇算清缴申报期(2015年5月31日)结束前进行更正申报,同样可以享受优惠。
  
  相关链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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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芙 吴茜 余锦钟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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