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板陈述,他原来在雨湖区经营一家手机卖场,因竞争激烈,生意每况愈下,便把店子关了改行做其他生意,未到税务机关进行停业或注销处理。现在生意有了好转,前往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时,却被告知自己上了纳税信用“黑名单”,无法办理业务。
雨湖区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被评定为D级的10类企业纳税人和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将进入纳税信用“黑名单”。像上述未进行停业或注销,又无法联系负责人的纳税户,税务机关会将其转为非正常户管理,从而自动进入了纳税信用“黑名单”。
税务机关会定期将“黑名单”推送给房产、国土、工商等35个其他相关部门,各部门以信用数据库为纽带,对纳税失信实行联合惩戒。进入纳税信用“黑名单”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是与法人(业主)、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的,使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全国范围内的经营、投融资、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各种业务的办理都将受到影响。
“黑名单”推行近半年以来,雨湖区地税局陆续受理了18户因未办理涉税事项而纳入了纳税信用“黑名单”管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体系的建立,使失信者受到了制约和惩戒,不仅促进了纳税人自律,还有效降低了税收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
来源:红网
作者:周金凤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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