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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小微企业享受2.05亿元所得税减免

来源:人民网 编辑:刘娜 2015-04-17 0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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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去年湖北省小微企业共享受2.05亿元所得税减免和17.87亿元增值税免征。
  
  近年来,湖北省国税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增值税方面,2014年,湖北全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有64.8万户,其中小规模企业4.4万户,个体工商户60.4万户。2014年1月-12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共计免征增值税17.87亿元。其中,小规模企业共计免征增值税1.18亿元,个体工商户共计免征增值税16.69亿元。今年1月,湖北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有52.58万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共计免征增值税1.59亿元。
  
  所得税方面,截至今年3月初,湖北全省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户数有20.48万户,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盈利企业共有7.76万户,累计已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企业有7.74万户,全省小微企业预缴期间受惠面达99.62%。全省小微企业共减免所得税2.05亿元,其中享受减低税率的企业共减免3679.75万元,占总减免额的17.92%;享受减半征收的企业共减免1.68亿元,占总减免额的82.08%。
  
  受惠户数激增,释放政策红利。湖北76794户小微企业按季预缴申报时即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比2013增加27432户,增长55%,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面达到98.87%,小微企业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较2013年增加11537万元,增长128%。全省小微企业户均享受所得税减免税额从2012年0.17万元、2013年的0.18万元上升到2014年的0.27万元,全省小微企业整体税负由2012年的20.34%,下降到2013年的15.44%。
  
  纾解融资难题,增强发展后劲。小微企业发展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2014年湖北省小微企业共享受了2.05亿元的所得税减免和17.87亿元的增值税免征,一定程度下增加了小微企业的可支配资金,缓解了资金压力,提振了发展信心,增强了市场活力。
  
  推动创业创新,维护社会稳定。据统计,湖北近九成小微企业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对吸纳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坚定了大众创业信心,2014年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11.6万户,新增就业岗位逾百万人,私营企业收入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8%,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收入增幅达到24%,快于全省9个百分点。

来源:人民网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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