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于2008年制定,7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原标准与征收范围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状况,为了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促进公平税负,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和征收范围势在必行。
根据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湘乡市于2014年5月份启动了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工作。自调整工作启动以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财政、地税、国土、规划、民政、房产、统计、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各办事处、建制镇政府与地税分局联合开展典型调查和实地查看,共采集150余户纳税人不动产信息,分析测算了142户单位纳税人共计445宗土地的税负变化情况,提出了调整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相关部门及重点税源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后,拟定了调整方案初稿。
听证会议通报了湘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初步方案,并对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听取了来自社会各界的17位代表对此次方案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一致同意此次方案的调整,认为此次方案调整充分考虑了纳税户的实际情况,征收标准和范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并提出要加大政策宣传、细化征收方案、加强综合治税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一些列措施和建议。
听证会后,湘乡地税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告,可行性意见并入了《调整草案》,将其进行完善。
此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和征收范围调整草案听证会的成功召开,圆满完成了湘乡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和范围调整的关键性工作,同时,也是湘乡深化税负公开,推进依法治税,构建税收新常态的积极举措。正式方案出台实施后,将增强全市财税增收后劲,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王尔 丁文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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